地测副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2月06日

1、 认真遵照地测防止水中水文、地质相关规定及要求执行。
2、 全面掌握矿井内水文、地质条件、并随时掌握动态情况。
3、 经常深入一线,了解水文、地质新情况,解决生产中出现的新问题。
4、 监督地质、水情水害的下达工作,并对防范措施检查其落实情况。
5、 监督各类通知单的下发、落实情况,将具体情况汇报技术部,有效的指导生产。
6、 严格执行党的安全质量生产方针及有关煤矿技术政策、通知、决定等。
7、 按照《煤矿测量规程》做好测量工作。
8、 负责做好井下巷道中、腰线标定工作、达到及时、准确、无误,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结线测量。
9、 深入实际,了解掌握工作面情况,并及时将有关地质构造绘制在图纸上。
10、 负责爱护好测量仪器,做好维护、清理。保管工作,以保证施工测量的准确性。
11、 负责井下测量工作,并保证按设计要求施工。
12、 负责对野外的测量及放样工作。
13、 负责督促本组人员,对自身业务素质与解决问题能力的提升。
14、 圆满完成上级领导分配的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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