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办法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2月15日

一、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按建委规定参加年度安全培训,特殊作业人员档案资料由质安组统一管理,其档案及上岗证件必须齐全有效。
二、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执行班前必检制度,对玩忽职守造成安全事故的,追究其当事人责任。
三、特殊作业人员在班前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上报机械设备员、安全员,隐患排除,经机械设备员、安全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作业。
四、特殊作业人员严格执行每天8小时工作制,须加班时由机械设备员安排轮流值班。
五、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佩带好安全防护用品,并对劳保用品的安全性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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