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积分考核办法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4月26日

    28)吊车起吊时,工作人员在吊件或吊臂下逗留或行走。
    29)搬运、起吊重大物件无统一明确的指挥信号。
    30)在水面上或临近水域施工作业,未穿救生衣。
    31)站在轻型、石棉瓦、油毡、苇箔等简易结构的屋面上施工。
    32)新入企的生产人员未经三级教育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考试合格或未经岗前培训者。
    33)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未经过规定的专业培训,就安排上岗。
    34)没有组织生产人员进行触电现场急救方法的培训。
    35)遇安全问题以自己是管生产、管技术或管其他业务为由,推脱是安全部门或安全员的事,应由安全部门领导或安全员解决。
    36)工作负责人工作前未宣读工作票,未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37)擅自变更经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或工作票、操作票、安全施工作业票。
    38)指派不具备安全资格的人员上岗,不考虑工人的工种与技术等级进行分工。
    39)擅自决定变动、拆除、挪用或停用安全自动装置和设施。
    40)电力设备拆除后,仍留有带电部分未处理。
    41防触电、倒杆倒搭、高处坠落和机械损伤等措施不执行安全规程和反事故技术措施要求。
    42)工作票签发人电话签发、代签发工作票或签发空白工作票。
    43)施工方案或投运方案审核不严,存在安全漏洞。
    44)设备验收把关不严,留下安全隐患或造成重复停电检修。
    45)在金属容器乃同时进行电焊、气焊、气割或进行其他工作,入口处无人监护。
    46)决定设备带病运行、超出力运行,而没有相应的技术措施,或是让职工冒险作业。
    47)使用破损严重的插头、插座、电源线、电源箱。
    48)未按规定设立监护人或监护人不到位。
    49)检修或施工用的电源箱无漏电保护开关、无警示标志。
    50)电气安全工具、绝缘工具未按规定进行定期试验。
    51)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或已过检验合格有效期的安全工器具进行作业。
    52)工作时,个人防护用品不全或不满足要求。
    53)工作现场无工作方案。
    54)在临近、安全距离不够的平行或同杆(塔)架设多回路线路上工作,火灾带电设备附近进行起吊作业,没有设专人监护。
    55)在公路范围内夜间作业未穿反光衣、未设红色警示灯。
    56)高空作业人员使用的工作、器材不用绳索传递而是抛掷者。
    57)使用缠绕法进行接地。
    58)在低压设备上工作,不按规定使用分组工作派工单或派工单上的安全措施不全、不正确或是执行漏项。
    59)司机酒后驾驶或将车交给无准驾证人驾驶。
    60)上梯作业时梯子无人扶持。
   
    3、一般性违章行为
    1)工作负责人不佩戴标志上岗。
    2)不按规定使用或不正确使用个人劳动安全卫生防护用品。
    3)随意挪用现场安全措施或损坏现场安全标志。
    4)起重作业操作方法、指挥信号违反规程或现场施工安全操作措施规定。
    5)工作中不遵守劳动纪律,从事与生产无关的活动。
    6)在电缆沟、隧道、夹层或金属容器内工作,不使用安全电压行灯照明或无人监护。
    7)凭借栏杆、手脚架、瓷件等起吊物件。
    8)绳梯未挂在可靠的支持物上,使用前未认真检查。
    9)在起吊物的下方、正在施工的高层建筑物、构筑物下方通过或停留。
    10)高处作业时,施工材料、工器具等放在临空面或孔洞附近。
    11)吊物捆扎、吊装方法不当。在吊物上堆放、悬挂零星物件,起吊未经验收合格的预制构件。
    12)在组装组铁构件与构架时,将手指伸入螺孔进行纠正。
    13)非操作工操作起重设备(指专人操作的起重设备)。
    14)转动设备停运检修,未履行工作票手续和未采取防止误启动的措施;工作结束后未会同值班人员一起检查、确认工作人员撤离现场便启动设备。
    15)在易爆、易燃区携带火种、吸烟、动用明火及穿带铁钉的鞋。
    16)焊接切割工作前,未清理周围易燃物,工作结束后,未检查清理遗留物。
    17)在易燃物品及重要设备上方进行焊接,下方无监护人,未采取防火等安全措施。
    18)高空作业时带手机上杆。
    19)防器材挪作他用,不定期检查实验。
    20)未正确着装,在生产和施工现场违反规定穿拖鞋、裙子、高跟鞋、裤头、背心者。
    21)设备运行人员巡视不到位或监控不到位。
    22)使用中的氧气瓶、乙炔瓶没有垂直固定放置,两者的距离不足5米。
    23)开“带病车(指转向、制动、传动、灯光等毛病及三箱缺油)。
    24)电缆防火、阻燃措施不执行专业设计、技术规程和反事故技术措施要求。
    25)在道路范围内夜间作业未穿反光衣、未设红色警示灯。
    26)运载物品需绑扎而不绑扎或不牢固的。
    27)进入生产现场范围,不按规定位置随意停车。
    28)在道路范围内作业未采取防撞措施。
    29)防酸碱腐蚀和六氟化硫防毒措施不执行专业技术规程和反事故技术措施要求。
    30)动火作业现场没有放置适用、足够的灭火器,或是使用过期或不合格灭火器。
    31)电线直接钩挂在闸刀上或直接插入插座适用。
    32)施工电源使用金属线代替保险丝。
    33)断开的电源线头没有用绝缘胶布包扎。
    34)在生产禁火禁烟区违章点火、吸烟者。或在禁烟区域流动吸烟。
    35)对下级反映的需要协助解决的安全生产工作,不能在规定时间限内及时研究、答复和协助解决。
    36)没有按规定配置现场安全防护装置、安全工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
    37)未能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工作不到位,安全生产工作无人负责。
    38)不按《安规》及两票规定填写、签发工作票、操作票、安全施工作业票。
    39)不顾职工身体实际情况,强令加班加点,超负荷劳动。
    40)不按规定给职工配备必须佩带的劳动安全卫生防护用品。
    41)易燃、易爆区、重点防火区,防火设施不全或防火措施不符合规定要求。或是易燃易爆物品存放位置、地点、环境不符合安全规定。
    42)安全防护装置不全、有缺陷或不符合规程规定。
    43)安全标志、设备标志不全、不清晰或不符合规定。
    44)施工机具、设备、工器具、脚手架结构等不符合安全要求或强度不够。
    45)高压开关室的门不能从内部打开。
    46)高处危险作业区下方未安装设牢靠的安全网。
    47)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未安装设触电保安器或1:1安全电压隔离变压器。
    48)现场低压开关设备护盖不全、导电部分裸露。高压配电装置带电部分对地距离不能满足规程规定。
    49)电气安全工具、绝缘工具未按规定进行定期试验。
    50)线路防护区内未按规定清障。
    51)设备、管道、孔洞无牢固盖板过围栏。
    52)梯子端部无防滑装置,人字梯无限制开度的拉绳。
    53)电杆的脚钉爬梯不全、不牢固;过时临时爬梯材质不符合要求,挂靠不牢。
    54)高建筑物临空面没有栏杆。
    55)深沟、深坑四周无安全警戒线、夜间无警告指示红灯。
    56)厂房和其它生产场所吊装口四周无固定栏杆。
    57)高空作业、起重作业、深沟深坑拆除工程等工作现场四周无安全警戒线。
    58)易燃易爆区、重点防火部位,消防器材配备不全,不符合消防规程规定要求,且无警示标志。
    59)氧气瓶、乙炔瓶、氢气瓶及其它惰性气体、腐蚀性气体瓶等,完全防护装置不全,未定期检验,未按规定进行标识。
    60)司机在行车中与人谈天说笑或精神不集中。
    61)司机在车辆驾驶中打手机。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