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为了确保隧洞工程施工安全,预防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安全技术措施,望遵照执行。
2.施工生产管理人员及直接生产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规则并组织工人学习,新进场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场教育培训和学习本细则,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3.从事爆破、焊接、压力容器以及各种机械的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4.各职能部门应经常对施工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对严重违反施工安全规定的,有权要求整改,直到检查合格。
5.各施工队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坚持安全活动,认真贯彻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制度,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及人员的作用,做好施工安全工作。
6.施工所用的各种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定期进行检查,保证其经常处于良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和劳保用品严禁使用。
7.各工点应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在交接班时交班人应将本班工作情况及有关安全措施向接班人详细交代,并记载于交接班记录簿内。
8.如发现隧道有险情,必须立即在危险地段设立明显标志或设专人看守,并迅速报告施工负责人及时采取处理措施,若情况严重时,应立即将施工人员全部撤离危险地段。
9.在隧道洞口或适当处设置应急材料储备库,备好支撑及各种工具,储备材料不得挪用,使用后应随即补足数量。
10.所有进隧道工地的人员,必须按规定配带安全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听从指挥。
11.对各类事故均应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即(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2)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3)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4)事故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放过。)的方法处理。
12.隧道工程施工中的安全工作应按本规则执行外,尚应符合爆破安全规则和隧道施工规范的有关要求。
二、洞口工程
1.洞口工程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洞口的路基及边、仰坡断面应自上而下开挖,一次将土石方工程做完,开挖人员不得上下重叠作业。在高于2m的边坡上作业时应符合高处作业的规定。
(2)边、仰坡以上山坡松动危石应在开工前清除干净;施工中应经常检查,特别是在雨雪之后,发现松动危石必须立即清除。
(3)爆破作业应符合有关规定。爆破后应在清除边仰坡上的松动石块后,方可继续施工。地质不良时,边、仰坡应采取加固措施。
(4)端墙处的土石方开挖后,对松动岩层应进行支护。
2.隧道门及端墙工程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砌体工程脚手架、工作平台应搭设牢固,并设有扶手、栏杆。脚手架不得妨碍车辆通行。
(2)起拱线以上的端墙施工时应设安全网,防止人员、工具和材料坠落。
(3)起吊作业应符合有关规定,起吊材料时机下严禁车辆和人员通行,吊具经常检查。
三、开挖
1.隧道开挖应根据各种围岩地质情况制定相应施工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
2.钻孔人员到达工作面时,应首先检查工作环境的安全状态,如有松动的岩石应立即加以支护或清除。以及瞎炮处理完毕后方可进行钻孔作业;
3.气腿钻钻孔前应作下列检查,不合要求者立即修理或更换。
(1)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
(2)管路是否良好,连接是否牢固。
(3)钻杆有无不直,带伤以及钎孔堵塞现象。
4.使用带支架的风钻钻孔时,应将支架安置稳妥。
5.站在石堆上钻孔时,应注意石堆的稳定,防止操作中坍滑伤人。
6.严禁在工作面拆卸、修理风钻。
7.严禁在残孔中继续钻孔。
8.工作台车进洞经过的道路和临时台架,要认真检查安全界限,并有专人指挥,就位后不得倾斜。
9.爆破作业除应符合爆破作业有关规定外,洞内爆破作业必须统一指挥。洞内爆破时,所有人员必须撤离,撤离的安全距离应为不小于200m。10.爆破后必须通风排烟,15min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开挖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1)有无瞎炮;
(2)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
(3)顶板及两帮有无松动的围岩;
(4)支撑有无损坏与变形。
四、爆破
1.爆破作业,必须统一指挥。
2 爆破器材的运输和使用必须准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进行爆破时,所有人员应撤离到不受有害气体、振动及飞石伤害的地点,其安全距离不少于200米。
4.爆破时,爆破工应随身配带手电筒,并设故障照明。
5.装药与钻孔不得同时作业。
6.两个相向贯通开挖的开挖面之间的距离只剩下15m时,只允许从一个开挖面掘进贯通,另一端应停止工作并撤走人员和机具设备,在安全距离处设置警告标志。
7.爆破器材应符合下列规定:
(1)存储药量仅限于当班用量;
(2)洞深应大于10m, 并与隧道中线有60°的交角,设有两道外开的门;
(3)设立明显的标志和专人看守;
(4)设在坚固的围岩中,并应设置栏杆,严禁无关人员入内。
(5)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6722)有关规定。
8.预裂孔炸药绑扎和装药时远离火种,设立安全安全警戒线,非爆破人员严禁进入。
9.为防止点炮中途突然发生照明熄灭,爆破工应随身带手电筒,并设事故照明。
10.钻孔与装药不得同时作业。
11.进行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业的人员,严禁穿着化纤衣物。
12.有下列情况时,严禁装药爆破:
(1)照明不足;
(2)开挖面围岩破碎尚未支护;
(3)出现流沙、流泥未经处理;
(4)有大量溶洞水及高压水涌出,尚未治理;
(5)没有警戒好的。
13.爆破后必须经过通风排烟,才准检查人员进入工作面,且其相距时间不得少于15min并经过以下各项检查和妥善处理后,其他工作人员才准进入工作面:
(1)无瞎炮及可疑现象。
(2)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
(3)顶板两帮有无松动石头。
(4)临时支护有无损坏变形。
14.当发现盲炮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
五、装载与运输
1.各种运输设备不得人料混装。
2.装载料具时,不得超出装载限界,装运大体积或超长料具时,应捆扎牢固,还应专人指挥。
3.装渣前及装渣过程中,应检查开挖面围岩的稳定情况。发现松动岩石或有塌方征兆时,必须先处理后装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