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理报告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7月26日

1、每月月底,项目监理部应总结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情况,并写入监理月报,向建设单位报告。
2、总监理工程师在下达《工程暂停令》后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3、当施工单位拒不执行工程暂停令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
4、在安全监理工作过程中,针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结合发出监理指令的执行情况,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的,可向建设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安全专题报告。
5、当建设工程发生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时,总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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