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检查报告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8月28日

一、建设单位施工前要向安监室提供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 告、项目立项批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可行性研究审核书》、安全 评价报告、安全设施专项投资明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初步设计审 核书》。
二、施工期间,施工单位要定期向安监室汇报安全设施工程进 展情况、投资情况、施工质量情况,安监室要定期对建设项目的安 全设施建设进度进行督促检查。
三、建设单位施工前要向安监室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设施专项投入明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初步设计审核 书》等安全基础资料。
四、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要向安监室提供:1、安全验收 评价报告;2、特种设备安全使用证书。要经安监室和上级部门对建 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单项验收,验收合格后有关建设项目管理部门 方可进行总体验收。
五、投入使用前,建设单位要向安监室提供安全管理机构,安 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人员操作证 等。
六、 安监室组织人员对建设项目所有安全设施设计方案所提供 的各种资料进行逐项验收,并进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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