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的规定,为了从技术上和管理上,执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建筑施工是一个复杂的动态过程,在同一施工现场需要多个部门、多工种协同配合。因此,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是一个指令性文件,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应自始至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从基础工程到竣工验收,都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执行。
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要求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应全面、具体、有针对性。对各种不同的工程结构、施工方法,作业条件等产生的各相同的不安全因素,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使各类隐患能全面得到克服和治理。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的技术人员应熟悉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内容,并掌握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场地环境、条件等第一手资料,以保证安全技术措施准确执行。
(1)针对不同工程的特点可能造成的危害,从技术上采取措施,消除危险,保证施工安全。
(2)针对不同的施工方法,如立体交叉作业,滑模、网架整体提升吊装、大模板施工等,可能给施工带来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上采取措施,保证安全施工。
(3)针对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用电设施给施工人员可能带来的危险因素,从安全保护装置等方面采取的技术措施。
(4)针对施工中有毒有害、易爆、易燃等作业,可能给施工人员造成的危害。从技术上采取防护措施,防止伤害事故。
(5)针对施工场地及周边环境,给施工人员或周围居民带来危害,以及材料、设备运输带来的困难和不安全因素,从技术上采取措施,给以保护。
(6)执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要求细致、全面,对各种不利因素和条件,考虑周全,措施运用得当。
三、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重点
应根据工程施工特点,对不同危险因素,按照有关规定,结合以往的施工经验与教训,进行实施。
(1)文明施工技术措施:包括现场围栏、封闭管理、施工场所、材料堆放、现场住宿、现场防火、治安管理、施工现场标牌、生活设施、保健急救、社区服务等。
(2)一般安全技术措施:包括打桩、基坑支护与土方开挖、支拆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塔吊、物料提升、施工用电、外用电梯、施工机具和"四口""五临边"防护等。
(3)安全防护用品及装置: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绝缘鞋等个人安全防护用品;漏电保护器、行程开关、高度限制器、起重限制等机电安全防护装置等。
四、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步骤
要按照"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所有建设工程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没有安全技术措施的不得开工"的规定,做好安全技术措施执行落实工作。若遇到条件变化或考虑不同必须变更技术措施内容时,应由原编制、审评人员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不能擅自变更。
(1)开工前安全技术交底,工程项目经理或施工技术负责人,按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内容,在开工前应对施工员、班长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除口头交待外,应有书面纪录材料。交底人和接受交底人应签字,并注明日期。
(2)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各种安全设施,防护装置应列入施工任务单。采购的安全实施所需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应有相应的质量保证要求。安全防护用品和机械产品都必须有合格证和准用证,并实行验收手续。在实施防护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过程中,要做到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应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做好记录,待计划完成时由相关人员对其进行验收,验收资料存入技术档案。各级安全部门要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为依据,以安全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为准则,经常对各工地实施技术措施情况进行检查,纠正违反安全技术措施的行为、监督措施落实。
(3)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列入项目安全管理,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过程中,应进行督促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列入经济指标考核和年终安全生产考评内容,对完成出色的应予表彰,验收不合格的予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