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建处综合管理部档案员安全责任制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6月29日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XXXX郴州XX煤矸石综合利用工程项目筹建处综合管理部档案员在安全工作中应负的责任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 本标准适用于XXXX郴州XX煤矸石综合利用工程项目筹建处综合管理部档案员的安全工作。

2 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2002.06.29
《中国XX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XX集团制(2005)41号
《中国XX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XX集团制(2010)17号
《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电安生「1996」640号

3 安全工作应负的责任及要求

3.1 在综合管理部主任的领导下,对筹建处档案管理的安全工作负责。
3.2 认真贯彻执行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上级有关指示和要求,及时纠正档案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3.3 协助部门领导建立、健全基建、文书档案管理工作的各项制度及其实施细则,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修订、补充、完善。
3.4 严格执行《保密法》,管理好内部各种基建、文书档案资料,严防损坏、丢失和泄密。
3.5 对所辖的各种资料、档案、设施的安全负责,并经常进行检查整理,当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应及时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并向部门领导汇报。
3.6 做好办公室和档案室的防火、防盗工作。
3.7 进入生产现场注意做到“三不伤害” ,即不伤害别人,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
3.8 认真参加筹建处举办的各项安全活动,不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身的安全防护能力。

4 检查与考核

4.1 本标准由XXXX郴州XX煤矸石综合利用工程项目筹建处综合管理部主任进行检查与考核。
4.2 本标准与《XX发电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制》、《XX发电有限公司工作标准》、《XX发电有限公司安全工作奖惩标准》一并考核。

5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XX筹建处、安全监察部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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