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楼宇结构及维修管理办法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10月22日

(一)楼宇结构如被更改或破坏,对该楼宇的安全有重大影响时,管理员应予以注意,并向上级报告。

  (二)如住户擅自拆建墙壁、增开窗户、或加建建筑物,如外墙铁笼、檐壁、平台或在天台上加盖小棚屋时,应予以制止并向上级报告。

  (三)天花板或外墙有漏水,应即通知单位主管及有关住户修理。

  (四)在巡逻时发现下列情况,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研究修理方案进行修理:

  1.墙壁或天花板有明显裂缝或水泥爆裂;

  2.气窗的玻璃爆裂;

  3.楼梯边的栏杆松拖;

  4.防火门及消防设备损坏;

  5.内外墙壁批荡脱落。

  (五)住户安装的铁闸掩出走廊、阻塞通道,应予以制止并报告上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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