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总监理工程师及试验室主任领导下,负责本项目试验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与其他专业监理工程师紧密配合,协调工作。
(1)、按照合同文件的要求建立总监办试验室。
(2)、熟悉合同条款、规范、设计图纸和试验规程,监督工地试验室,明确规定各类试验的监理规程、记录等,督促承包人提供足够的设备和人员以便保证按合同的要求控制材料和工地试验。
(3)、参与编写监理计划。
(4)、审核驻地办及施工单位的工地试验室,定期检查工地试验设备,检查各类拌和机的调试和运转,检查自采材料的加工方法,以及各种材料的材质和规格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对承包人报送的《原材料定购审批表》和《原材料使用审批表》进行检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5)、负责总监办试验室试验工作,对试验数据负责;负责安排检查、指导试验监理员的各项工作,认真填写监理日志并检查试验监理员的监理日志。
(6)、监督承包人按规范要求的频率进行试验,对工地试验室进行旁站;施工过程中,按规定的抽检频率,对使用的主要原材料及各种混合料和已完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抽检。
(7)、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8)、参与编制本合同段监理竣工文件。
(9)、完成试验室主任委派的其他监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