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配备符合条件的安全监理人员和与安全监理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配置安全监理工作所需的设备和设施(如各类劳动防护用品、通讯器材、照相机、电脑等),在项目总监的领导下开展安全监理工作。
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1)、对所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全面负责,协助建设单位加强对发包工程的安全管理;
(2)、确定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监理人员,明确其工作职责;
(3)、主持编写监理规划中的安全监理方案,审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4)、审核并签发有关安全监理的《监理通知》和安全监理月报、专题报告;
(5)审查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审批手续;
(6)、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审查和批准施工单位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工程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7)、审批《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拆装报审表》和《施工现场起重机械验收核查表》;
(8)、签署《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证书》;
(9)、施工单位对严重隐患拒不整改时,签发《工程暂停令》,必要时向有关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10)、协助参与对工程安全事故的分析和处理;
(11)、检查安全监理工作的落实情况;
(12)、定期向建设单位报告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情况。
安全监理员的职责
(1)、编写安全监理方案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审查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机构,查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各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4)、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并对其实施进行监督;
(5)、督促和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巡视现场,核查施工单位安全培训教育记录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情况;
(6)、检查施工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
(7)、督促和检查施工单位按规定搭设安全生产设施,配备安全生产设备;
(8)、核查施工起重机械拆卸、安装和验收手续,签署相应表格;检查定期检测情况;
(9)、核查中小型机械设备的进场验收手续,签署相应表格;
(10)、监督施工过程中的人、机和施工环境的安全状态,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消除隐患;
(11)、核查安全生产方面的材料和设备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与准用证;
(12)、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对安全事故隐患按规定的方法处理,必要时向总监报告;
(13)、主持召开安全监理会议,编写安全监理月报,填写安全监理日记,起草并经总监授权签发有关安全监理的《监理通知》;
(14)、负责安全监理资料的收集和安全监理台帐的管理;
(15)、参与工程预算和对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费实施监督等与安全有关的工作。
监理项目部在开展安全监理工作中应建立完整、齐全和有效的安全监理工作资料系统,真实反映安全监理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