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本班组员工在生产中的安全负直接责任。按队长(副队长)、技术员(领工员)、安技员的正确方案进行施工。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及施工安全措施。贯彻执行工班安全生产“三检制”和“三工制”。
二、每次开工前,负责对作业场所、工具、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提请上级解决。
三、合理安排各生产工序,避免相互干扰。合理安排劳动力,根据员工的身体、年龄、技术熟练程度和其它特点,分配工作,避免发生事故。
四、模范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在施工过程中,经常检查安全生产、作业环境的情况,纠正违章作业。
五、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工地负责人报告。如情况紧急,则先通知员工离开危险区,再报告上级处理。
六、发生工伤及中毒事故(含未遂事故)时,除积极组织抢救外,应立即报告工地负责人,并做好记录,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
七、交接班时,负责向接班班长交待本班本工序的具体安全情况并做好记录。
八、经常组织本班组员工学习上级安全通报或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说服教育员工遵章守纪。
九、本班使用的危险品、易燃品,指定专人负责,按规定领用、保管、归库。
十、监督检查本班员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十一、有权拒绝领导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员工冒险作业的指令,并及时向上一级领导反映、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