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支付五化专项费用以及驻地建设、便道等费用,根据管理处《关于印发<“五化专项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黄延发〔2014〕231号)、《黄延高速公路扩能工程建设项目工地标准化建设管理办法》(黄延发〔2014〕8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线开展各路基合同段工地标准化以及便道验收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项目部驻地、工地试验室建设、施工便道、施工现场临时设施、标示标牌、施工场站以及信息化建设等七个方面。
二、验收条件
项目部驻地、试验室、场站等建设规划方案已经审批。
三、验收小组
此次验收工作由总监办各工作组具体负责,各驻地办配合完成对所辖路基合同段进行工地标准化及便道验收。
四、相关要求
(一)各工作组、各驻地办要严格按照《黄延高速公路扩能工程建设项目工地标准化建设管理办法》(黄延发〔2014〕8号)、《关于印发<“五化专项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黄延发〔2014〕231号)要求,在11月25日前,完成对路基合同段的工地标准化及便道的验收工作。
(二)验收结果必须经施工单位、驻地办、总监办三方核对并签字,按“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执行。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工地标准化及便道工作,在具备验收条件的前提下,及时与总监办各工作组负责人联系,确保按时圆满的完成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