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工地建设管理实施细则

  
评论: 更新日期:2021年02月25日

第一条:为确保河北省大广公路固安(京冀界)至深州段高速公路房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施工现场、办公及生活设施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增强参建单位和人员的质量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施工意识,进一步提高工程管理水平,保证本项目既定目标的实现,河北省大广高速公路京衡段筹建处(以下简称筹建处)结合本项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在本项目房建工程从事建设活动的承包人,必须严格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各参建单位要根据本细则的要求,积极创建标准化工地。

第四条:承包人项目部依据(监理单位参照)本细则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标段创建标准化工地实施方案。

驻地办的实施方案经总监办审查后,直接报筹建处。

承包人的实施方案报驻地监理审查,最终由总监审查后报筹建处。

承包人标准化工地建设实施方案不低于筹建处规定标准。

第五条: 创建标准化工地建设贯穿于工程建设全过程,创建活动分以下三个阶段检查验收,验收结果纳入文明施工考核内容:

第一阶段:承包人办公、生活设施建设阶段。

第二阶段:施工现场建设阶段。

第三阶段:工程全面开工后的维护、保持阶段。

第六条:承包人标准化工地建设检查验收达不到本细则及合同规定要求,筹建处将拒绝支付承包人驻地建设及其它临建工程费用,直至达到本细则及合同的规定为止。

第七条: 项目部、分部建设标准

一、项目部办公区

项目部要单独设置,办公室不得兼做宿舍,所有房屋采用彩钢板或砖混结构(外墙抹灰、涂料)。

1、项目部设置以下办公室:

项目经理室、总工(技术负责人)室、安全生产办公室、财务室、工程部、质检部、合同部、档案室、综合办公室等。

各办公室在门口设明显标示牌。

2、对项目部及各科室规模、内部布置的具体要求:

项目部:安装旗杆3根,旗杆为不锈钢材质,高度为7-9米,旗杆基座采用红色大理石贴面,设在项目部大门中心线上醒目位置,旗杆悬挂国旗(4号国旗)、彩旗(有承包人公司标志)、彩旗(有筹建处徽标),两彩旗大小要比国旗小一号,在基座周围设置不小于10-15㎡的花坛,项目部大门宽度不小于4m。

项目部与施工区、生产人员生活区完全隔开,要有独立排水设施,并且要与相邻水系相连接,保证排水畅通。

各科室规模及要求:

项目经理室不小于30㎡,铺设600*600地砖,并应有不少于6人的招待沙发或座椅;

总工室不小于20㎡,铺设600*600地砖,并应有不少于2人的招待沙发或座椅;

安全生产办公室、工程部、质检部、合同部、财务室、综合办公室均不小于15㎡;

档案资料室不小于15㎡,必须有专人在场办公,负责日常档案整理;

各科室地面至少采用水泥混凝土铺筑。

3、各科室上墙标牌设置内容

项目经理室: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总体计划图、企业质量目标、质量方针,岗位责任制(牌);

总工室:施工总体计划图、岗位责任制(牌);

财务部:会计、出纳、主管等岗位责任制(牌);

工程部:工程部长、内业工程师等岗位责任制(牌);

质检部:质检工程师等岗位责任制(牌);

合同部:计量工程师和计划工程师岗位责任制(牌);     安全办:专职安全员岗位责任制(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图、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

档案资料室:标段档案管理办法、岗位责任制(牌);

综合办公室:文秘、内勤岗位责任制(牌);

各办公桌设岗位牌,标明姓名、职务、部门、职称、政治面貌等。

4、项目部主干道4m宽、10cm厚、C20混凝土硬化,安排不少于10个停车位,停车位采用便道砖铺设。

5、项目部生活区

生活区应设宿舍、食堂、活动室、浴室、独立厕所(同施工队伍分开,铺设1.5m高200*300墙砖,独立冲水式陶瓷蹲便器并设隔断、设化粪池)等。

6、会议室要求:

会议室不小于60㎡,且能同时容纳30人,并配备冷暖空调,地面用水泥混凝土硬化并铺贴600*600地砖。会议室布置图表至少要包括以下内容:

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项目部组织机构框图、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证体系、文项目明施工组织机构图、施工总平面图、计划进度图、反腐倡廉制度、网络图、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晴雨表、环境保护措施等。

8、各种管理图表尺寸

岗位责任制(牌)、项目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项目部组织机构框图、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证体系、文明施工组织机构图、计划进度图、反腐倡廉制度、网络图、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环境保护措施采用0.9m(高)×0.6m(宽);晴雨表采用1.1m(高)×0.9m(宽);

资料室、试验室除岗位责任制(牌)按照上述尺寸外,其他各种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尺寸自定,但不得小于0.9m×0.6m。

以上管理图表均应采用PVC板加塑料框装裱上墙,各分部管理图表参照执行。

9、其他

生活区各房屋布置要整齐、成排成行、房前各便道要硬化(1.2m宽,混凝土或便道砖);

项目部生活、生产污水排放要有整体规划,防止污水横流,生活、生产垃圾要设密闭容器定点堆放、定时清理,严禁乱扔乱弃;

各项目部设立规范整齐的门牌,内容主要为项目部全称(与公章一致)。项目部标牌要求采用2.3m×0.4m,不锈钢材料,字体采用宋体字。

项目部大门口外左侧设工程公示牌,公示牌采用不小于2.35×3.5m铝合金材料制作,绿底白字,字体采用宋体,双腿采用钢管,安置高度为公示牌下边高出地面1.5米;

在项目部院内设“十公开”公开栏,内容按照《河北省交通厅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十公开”实施方案》和《河北省大广高速公路京衡段筹建处“十公开”实施细则》的要求公开相关信息。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

在院内独立设置宣传栏,积极开展以项目部领导、党员干部及职工为对象,以政治思想、业务文化、爱岗敬业、创优质工程教育等为重点的政治思想工作。宣传栏面积不小于2.4m×1.2m。

项目部分部、劳务队生活区建设要做到住房横成行,竖成列,生活区内要有完善的排水排污设施,要统一设置明显的密闭垃圾桶,生活区内电线不得私拉乱接,严禁出现污水横流、垃圾遍地的问题。

项目部各功能区要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

所有劳务队伍不得使用简陋板房、帐篷等设施,所有生活区、办公区周围要因地制宜的搞好绿化工作。

二、施工现场进行封闭式管理,围墙高度1800mm,场内排水畅通,无积水现象,并在整个施工过程加以维护。

三、项目部分部办公、生活设施及劳务队生活区建设参照项目部建设标准执行,一并纳入文明施工考核范围。

第八条: 施工现场的布置要求

一、标志牌、警示牌

1、标志牌

为了便于工程管理,应按下列要求放置标志牌,标志牌采用白铁皮制作。

(1)拌和站设标志牌及配合比标牌,标志牌标明:拌和站名称、混凝土的标号、数量,拌和站负责人、监理负责人,旁站监理,尺寸为1.2×1.0m,蓝底白字,字体采用宋体。

(2)砂石料场标明:原材料名称、产地、规格、检验状态,尺寸为0.8×0.6m,蓝底白字,字体采用宋体。

(3)钢筋加工场地:原材料名称、产地、规格、检验状态,检验批数量,分规格、型号堆放,尺寸为0.8×0.6m,蓝底白字,字体采用宋体。

(4)指路牌:在通往项目部、施工分部主要道路拐弯处设立醒目的“路标导向牌”,尺寸为1.25×0.45m,蓝底白字,字体采用宋体。

(5)标志牌维护:现场所有标牌由承包人负责维护,要确保标牌不褪色、不损坏。

2、警示牌

在基坑边坡、脚手架、提升架、变压器、油库等设警示标志,以提醒施工及过往人员注意安全。警示牌符合国家及有关部门的规定。

第九条: 拌和场及钢筋加工场

1、场地布置标准:

参照省级文明工地建设标准执行。

2、原材料堆放和管理标准

拌和场区、砂石料场区、钢筋加工场区必须用15cm厚水泥混凝土硬化。

拌和场地内不同规格砂石材料要严格分挡、隔离堆放、严禁混堆,要求砂石料之间设1.5m高37cm厚挡墙;砂石材料应堆放成梯形形状,并做到“条直层平”,并应设置砂石材料覆盖雨棚,雨棚棚高5m,用钢管搭设,角钢斜拉撑上盖蓝色彩钢顶棚。水泥采用水泥库存放。

钢筋场地包括钢筋堆放、钢筋加工棚、冷拉调直场地及半成品堆场,加工棚工作台布置应合理,符合钢筋加工流程,应考虑安全防护距离,各类钢筋按不同规格堆放整齐,设置标识牌和检验状态。钢筋加工棚棚高3.5m,用钢管搭设,角钢斜拉撑上盖蓝色彩钢顶棚。加工棚地面应高于施工场地地面30cm,防止雨水浸泡。

钢筋及成品必须架空堆放,地面应高于施工场地地面30cm,覆盖严密。

项目部要落实有效措施,按原材料质量管理程序,检验合格材料与未检验材料分别堆放,不合格材料不得入库。

3、拌和场内施工标牌

拌和场地施工标牌要结合监理规程有关原材料及混合料报验制度的规定,在材料堆放处、设立原材料品名牌及报验牌;应在拌和设备前设混合料配合比标牌并注明所拌混凝土用于的工程部位。

配合比标牌:应注明拌和料配合比,试验负责人、拌和站负责人,尺寸为1.2×1.0m。

原材料品名牌:应注明材料品名、规格、产地等内容,尺寸为0.8×0.6m。

原材料报验牌:应注明材料品名、规格、产地、抽检合格率、监理工程师是否同意使用等内容,尺寸为0.8×0.6m。

第十条: 宣传工作

项目部要加强宣传工作,增强职工责任感和工作热情。项目部、主要施工控制点工程应设置以创优质工程、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标语,设立质量活动宣传标牌、质量举报电话牌、创建标准化工地建设监督牌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一条: 施工人员上岗要求

承包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人员佩带上岗证上岗,杜绝“三违”现象,上岗证由筹建处规定统一样式,项目部制作。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一律要求戴安全帽,监理工程师佩戴蓝色安全帽、项目部管理人员佩戴红色安全帽、普通工人佩戴黄色安全帽;交叉工程及高空作业等施工人员应按规定,配备相应安全防护装备。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严禁赤膊、穿拖鞋。要求施工人员文明驾驶、文明作业。

第十二条: 监理单位创建标准化工地(驻地)建设,除以下具体要求外,参照本细则执行:

1、在办公场所的显著位置设立门牌(同公章一致),采用不锈钢,字体宋体,尺寸为2.3×0.4m。

2、驻地监理办公室不小于20㎡,并应有不少于6人的招待沙发或座椅;办公室不得兼做宿舍。

3、门牌、桌牌、上墙图表、上岗证等参照施工单位要求执行。

4、设置独立会议室,且能同时容纳20人,并配备冷暖空调,地面用水泥混凝土硬化。

第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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