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职安全监察(检查)人员现场安全写实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22年12月18日

为确保现场安全管理到位,特制定各级安全专职(或兼职)人员现场安全写实制度。安全监督检查的依据是上级单位、建设单位、行业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检查有关规定,以及项目部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1、项目部的专职安全监察人员,每月深入现场写实不少于10次,对检查发现问题,填写《环境、安康监测记录表》(见附表),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落实。

2、各作业队专职安全检查人员,每天要随工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填写《环境、安康监测记录本》,记录中要求有整改措施及指定的整改负责人,并记录监督落实情况。

3、班组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每天要随工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随时通知班组整改,对同类问题反复发生不能彻底整改的,要及时向队专职安全检查人员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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