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责定位和范围定位
是施工生产组织和技术管理负责人,对项目施工组织和技术管理、机电、物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项目经理负责。对工程部长、设计部长的安全管理工作和职责履行负有监督检查和连带责任。
二、安全本职工作
1、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中有关技术安全标准和措施要求。组织落实设计、施工规范、技术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及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技术措施。
2、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含技术安全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审批作业指导书,督促工区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制度。落实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制度。
3、审批专项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交底资料,对技术交底资料中的安全措施进行重点审查。
4、审核项目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设备安装方案、机电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操作规程、爆破物品、化学品等危险物资管理规定,督促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监督实施。
5、检查督促工区建立技术交底计划和管理台帐。
6、督促分管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管理职责,协调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中的技术措施工作。
7、组织对专项施工方案的资源调配,在安排生产时应对重点部位、重要工序或危险性较大部位和工序的安全状态进行确认,其他部位应督促领工员进行安全确认。
8、组织科学试验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中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订和实施。
9、负责督促超前地质预测预报、量测等工作实施。分析地质情况,组织变更设计。
10、主动与生产副经理、安全总监进行横向工作联系。
11、检查工程部、设计部相关安全管理资料的合规性。对方案实施进行考核奖罚。
12、对现场明显的违规、违章行为,有提示和制止的责任。
三、实施
1. 组织工程部负责制定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以及主持工区制定本项目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措施、设备、机具、电气使用方案、制度和物资管理制度;
2、 :参加项目部组织的 培训,检查督促工程部、工区进行工序、工艺操作技能和安全培训工作。
3、安全检查:对于技术方案和交底的实施在新开工序前和每周进行巡查;对技术部门的内业资料、施工日志和岗位职责的履行每周进行检查;督促技术部门检查施工方案在现场的落实和作业人员的操作;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安全检查。
3、安全活动:参加上级安全检查的迎检工作,参加项目部和上级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
4、隐患整改:负责督促技术部门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工程部长不能落实的安全隐患事项的整改;对于需和各系统沟通的安全隐患整改事项及时沟通解决;对于不能落实整改的安全隐患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
5、安全资料:填写检查记录时填写安全管理内容。
6、应急预案:参与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演练,并负责技术保证工作的落实。
7、事故调查处理:参与事故、险情和惯发隐患的调查处理,提供技术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