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机械工厂安全性评价标准》中关于“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评价说明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05月15日
安全生产责任制

1 设置原因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一项最基本的安全生产制度,是各种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的核心,它明确规定了企业法人、企业领导者、管理者及各类人员对安全生产应负的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搞好安全卫生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各层次、各类人员在安全生产中分工协作,各负其责的具体体现,也是“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安全 形成和正常运行的关键。

2 项目内容

2.1 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应建立从法人代表、各级领导直至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尤其是企业、车间(分厂)、工段、班组一把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更为重要。

2.2 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各职能部门及其负责人均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如生产、计划、技术、设备、动力、人事劳资、教育、供销(运输)、消防保卫、安技环保等部门。

3 评价方法

3.1 文本资料

3.1.1 查阅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是否体现“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是否与企业机构设置相符,其内容具体、责任明确。

3.1.2 抽查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记录 安全生产工作涉及到的部门均应有执行记录,如“三同时”、 、安全检查、隐患整改等。

3.2 抽查考核 各类人员对本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熟悉理解;职能部门负责人、业务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熟悉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及本部门与其它部门安全工作的协作关系与执行程序。

3.3 现场(执行情况)

3.3.1 从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情况查证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是否落实。

4 评分方法

4.1 本项指标应得分15分,文本每少一个部门(人员)扣2分;内容不明确、不完善扣1分。

4.2 一个部门(一类人员)责任制不落实、流于形式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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