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规定
(一)基本要求
1.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并应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
2.使用单位应到定点经营单位或生产企业购买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购买的劳动防护用品须经本单位的安全技术部门验收。
3.使用单位没有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按劳动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劳部发[1994]532号)有关条款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4.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单位(以下简称使用单位)应为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
使用单位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5.使用单位应教育本单位劳动者按照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二)注意事项
1.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在配备中的注意事项
国家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用人单位采购、配备和使用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
用人单位应建立和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和报废等管理制度。安技部门应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验收。
2.从事多种作业的作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
凡是从事多种作业或在多种劳动环境中作业的人员,应按其主要作业的工种和劳动环境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如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在从事其他工种作业时或在其他劳动环境中确实不能适用的,应另配或借用所需的其他劳动防护用品,但使用期限可适当延长。
3.安全带使用期限
安全带使用两年后,应按批量购人情况抽检一次。若合格,该批安全带可继续使用。对抽试过的样带,必须更换安全绳后才能继续使用。使用频繁的绳,要经常做外观检查,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换成新绳。带子的使用期为3~5年。
4.防静电鞋和防静电工作服注意事项
(1)GB 12014?89《防静电工作服》中规定:穿用防静电服时必须与GB 4385中规定的防静电鞋配套穿用。
(2)由于多次洗涤,防静电工作服的防静电性能会有所降低,所以环境温度高、劳动强度大、洗涤次数频繁的企业制定的使用期限应适当短一些。
(3)防静电鞋的穿用过程中,一般不超过200小时应进行电阻测试一次,如不合格,不可继续使用。
5.制定电绝缘鞋、绝缘手套的使用期限注意事项
电绝缘鞋包括:电绝缘皮鞋、布面胶鞋、胶面胶鞋、塑料鞋四大类。各个单位可根据劳动强度、作业环境不同,合理制定使用期限。但要注意以下几条:一是贮存,自出厂日超过18个月,须逐只进行电性能预防性检验;二是凡帮底有腐蚀破损之处,不能再作电绝缘鞋穿用;三是使用中每6个月至少进行一次电性能测试,如不合格不可继续使用。
绝缘手套的使用期限,各单位可根据使用频繁度作出规定,但必须要求每次使用之前进行吹气自检,每半年至少做?次电性能测试,如不合格不可继续使用。
6.护听器配备时注意事项
护听器包括防噪声耳塞、防噪声耳罩、防噪声头盔。一般来说,防噪声头盔防噪声效果最好,不但能隔阻气传导噪声,还能减轻骨传导噪声对耳内的损伤,应使用于强噪声环境,耳罩的防噪声性能次之,而耳塞的防噪声效果最差,在1000~2000Hz频段一般声衰减值只有10~20dB。
(三)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定一览表
劳动保护用品选用规定 表6-1
作业类
别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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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类别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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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使用的品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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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使用的护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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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考虑使用的护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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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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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易爆
场所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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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良、尼龙等着火焦结的衣物;
聚氯乙烯塑料鞋;
底面钉铁件的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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棉布工作服;
防静电服;
防静电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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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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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燃性粉
尘场所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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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良、尼龙等着火焦结的衣物;
底面钉铁件的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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棉布工作服:
防毒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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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静电服
防静电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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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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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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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良、尼龙等着火焦结的衣物;
聚氯乙烯塑料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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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帆布类隔热服;
耐高温鞋;
防强光、紫外线、红外线护目镜或面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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镀反射膜类隔热服;
其他零星护品的披肩帽、鞋罩、围裙、袖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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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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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温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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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面钉铁件的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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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寒服、防寒于套、防寒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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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寒帽、防寒工作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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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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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压带电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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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缘手套、绝缘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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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帽、防异物伤害护目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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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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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带电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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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缘手套、绝缘鞋、安全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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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电位工作服、防异物伤害护目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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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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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入性气相毒物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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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毒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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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相应滤毒罐的防毒面罩,供应空气的呼
吸保护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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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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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人性气溶胶毒物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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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毒口罩或防尘口罩、护发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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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化学液眼镜
有相应滤毒罐的防毒面罩
供应空气的呼吸保护器
防毒物渗透工作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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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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沾染性毒
物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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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化学液眼镜、防毒口罩
防毒物渗透工作服、
防毒物渗透手套
护发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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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相应滤毒罐的防毒面罩
供应空气的呼吸保护器
相应的皮肤保护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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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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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性毒物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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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毒门罩、防毒物渗透工作服、护发帽、防毒物渗透手套、防异物伤害护目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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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相应滤毒罐的防毒面罩相应的皮肤保护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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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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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蚀性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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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化学液眼镜、防毒门罩、防酸(碱)工作服耐酸(碱)手套、耐酸(碱)鞋、护发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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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空气的呼吸保护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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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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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污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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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尘口罩、扩发帽、一般性工作服,其他零星护品如披肩帽、鞋罩、围裙、袖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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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应的皮肤保护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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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作业类
别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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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类别名称
|
不可使用的品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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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使用的护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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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考虑使用的护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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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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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味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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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性工作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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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空气的呼吸保护器
相应的皮肤保护剂
护发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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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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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闭场所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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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空气的呼吸保护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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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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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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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栓式耳塞耳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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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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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光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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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强光、紫外线、红外线护目镜或面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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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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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光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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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激光护目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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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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荧光屏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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荧光屏作业护目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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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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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波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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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微波护目镜、屏蔽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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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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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线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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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射线护目镜、防射线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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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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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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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面钉铁件的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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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帽、安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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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滑工作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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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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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物体坠落、撞击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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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帽、防砸安全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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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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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碎屑飞溅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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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异物伤害护目镜
一般性工作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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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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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纵转动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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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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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发帽、防异物伤害护目镜
一般性的工作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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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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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搬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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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面钉铁件的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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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滑手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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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帽、防滑工作鞋
防砸安全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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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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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触使用锋
利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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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性的工作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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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割伤手套、防砸安全鞋、防刺穿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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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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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存在尖利器物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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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刺穿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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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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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持振动机械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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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射线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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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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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承受全身震动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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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震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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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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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外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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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水工作服(包括防水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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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寒帽、防寒服、防寒手套、防寒鞋、防异物伤害护目镜、防滑工作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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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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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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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滑工作鞋、救生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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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带、水上作业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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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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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水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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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水工作服(包括防水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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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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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水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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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水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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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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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挖掘建筑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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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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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尘口罩、塞栓式耳塞、减震手套、防砸安全鞋、防水工作服(包括防水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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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作业类
别编号
|
作业类别名称
|
不可使用的品类
|
必须使用的护品
|
可考虑使用的护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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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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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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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性的工作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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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强光、紫外线、红外线护目镜或面罩防异物伤害护目镜、防冲击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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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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铲、装、吊、推机械操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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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性的工作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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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尘口罩、防强光、紫外线、红外线护目镜或面罩、防异物伤害护目镜、防水工作服(包括防水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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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7
|
一般性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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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性的工作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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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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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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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性的工作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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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宝”(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
安全使用要求
(一)安全网安全使用要求
1.网的检查内容包括:网内不得存留建筑垃圾,网下不能堆积物品,网身不能出现严重变形和磨损,以及是否会受化学品与酸、碱烟雾的污染及电焊火花的烧灼等。
2.支撑架不得出现严重变形和磨损,其连接部位不得有松脱现象。网与网之间及网与支撑架之间的连接点亦不允许出现松脱。所有绑拉的绳都不能使其受严重的磨损或有变形。
3.网内的坠落物要经常清理,保持网体洁净。还要避免大量焊接或其他火星落入网内,并避免高温或蒸汽环境。当网体受到化学品的污染或网绳嵌入粗砂粒或其他可能引起磨损的异物时,即须进行清洗,洗后使其自然干燥。
4.安全网在搬运中不可使用铁钩或带尖刺的工具,以防损伤网绳。网体要存放在仓库或专用场所,并将其分类、分批存放在架子上,不允许随意乱堆。对仓库要求具备通风、遮光、隔热、防潮、避免化学物品的侵蚀等条件。在存放过程中,亦要求对网体作定期检验,发现问题,立即处理,以确保安全。
(二)安全帽安全使用要求
1.凡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都必须配戴安全帽。作业中不得将安全帽脱下,搁置一旁,或当坐垫使用。
2.国家标准中规定佩戴安全帽的高度,为帽箍底边至人头顶端(以试验时木质人头模型作代表)的垂直距离为80~90mm。国家标准对安全帽最主要的要求是能够承受5000N的冲击力。
3.要正确使用安全帽,要扣好帽带,调整好帽衬间距(一般约40~50 mm),勿使轻易松脱或颠动摇晃。缺衬缺带或破损的安全帽不准使用。
(三)安全带安全使用要求
1.使用时要高挂低用,防止摆动碰撞,绳子不能打结,钩子要挂在连接环上。当发现有异常时要立即更换,换新绳时要加绳套。使用3m以上的长绳要加缓冲器。
2.在攀登和悬空等作业中,必须佩戴安全带并有牢靠的挂钩设施,严禁只在腰间佩戴安全带,而不在固定的设施上拴挂钩环。
3.安全带不使用时要妥善保管,不可接触高温、明火、强酸、强碱或尖锐物体。使用频繁的绳要经常做外观检查;使用两年后要做抽检,抽验过的样带要更换新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