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2月05日

  6应急预案的实施

  6.1公司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6.2各单位定期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6.3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6.4公司在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时,同时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6.5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6.6应急预案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6.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6.7.1公司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

  6.7.2公司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6.7.3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6.7.4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6.7.5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6.7.6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6.7.7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6.8公司及时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6.9公司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各单位必须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6.10若发生事故,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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