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6 信息发布
3.5.7 后期处置
3.5.8 保障措施
3.5.9 培训与演练
3.5.10 奖惩
3.5.11 附则,包括图片、释疑及实施时间等
3.5.12 附件
3.6 专项应急预案主要内容
各专项预案在公司综合应急预案的基础上进行编写,要相互结合、相辅相承。
3.7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的组织由车间、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要求简单实用,符合车间实际。
3.8 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审批流程
3.8.1 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由管理部组织起草,生产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批准生效。
3.8.2 现场处置方案由预案所属车间、部门负责起草,生产技术科、安环部负责审核,报由生产经理批准生效。
3.9 事故应急预案评审、修订频次
3.9.1 综合应急预案每三年至少评审、修订一次,由生产技术科负责牵头进行评审、修订。
3.9.2 专项应急预案每三年至少评审、修订一次,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牵头进行评审、修订。
3.9.3 现场处置方案每年至少评审、修订一次,由生产技术科负责牵头进行评审、修订。
3.9.4 有下列情形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须进行及时修订、评审:
a)组织机构、法人代表、生产方式等发生变更;
b)生产工艺、设备或建、构筑物发生重大变化;
c)应急组织系统发生变更;
d)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e)急预案需修订;
f)应急管理部门提出修改申请。
3.10 事故应急预案管理
安环部负责事故应急预案电子、纸质文本维护管理,并负责备案。
4 相关制度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防汛、防台风应急救援预案》
《防建、构筑物倒塌应急救援预案》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剧毒、易制毒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 相关记录
《应急准备响应预案演练》
《会议记录》
《会议签到表》
《评审、修订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