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4月17日

  总则

    安全生产教育是企业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实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最重要的基础工作。为不断提高企业管理层领导和广大员工的安全第一思想意识,增强搞好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1 三级

    1.1 凡新招(聘)、调入公司员工、见习期大中专毕业生、实习生、到生产班组劳动的干部以及临时务工人员都必须进行三级 。经考试合格者,方可领用劳动防护用品进入生产作业现场。

    1.2 培训层次及内容

    1.2.1 公司级 :

    1.2.1.1 新员工到达分配单位后,由单位安全员陪同到资产运营部领取“三级 卡”及试卷,资产运营部专职安全员负责开展公司级 。

    1.2.1.2 教育内容:

    (1)公司安全生产总则;

    (2)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公司区域内特殊、危险部位及安全规定;

    (4)公司内历年典型的工伤事故案例。

    1.2.1.3 时间:两天。

    1.2.2 公司各部室、各分公司级 :

    1.2.2.1 公司各部室、各分公司在新员工调入本部门时,由主管安全领导负责开展 。

    1.2.2.2 教育内容:

    (1)公司各部室、各分公司生产产品(工作)特点及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公司各部室、各分公司危险作业场所和危险源及应注意的事项;

    (3)公司各部室、各分公司历年发生的工伤事故案例。

    1.2.2.3 时间:一天。

    1.2.3 班组 :

    1.2.3.1 新调入人员进入部门班组后,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负责开展班组级 。

    1.2.3.2 教育内容:

    (1)班组工作性质及职责范围;

    (2)设备、设施的性质及安全装置;

    (3)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规章制度;

    (4)正确保管、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1.2.3.3 时间:半天。

    1.3 进行三级 后,根据资产运营部下发的“三组 卡”经考核合格后,受教育人及教育者按照教育卡逐项内容填写,并签字加盖本部门公章后,交资产运营部存档备案。

    1.4 经资产运营部确认新员工符合上岗资格后,开据单据(调令)通知供应分公司发放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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