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守则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5月18日

  公司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执行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坚持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管理;同时要求公司全体员工树立安全生产的高度责任感,积极参加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各项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要求公司全体员工遵守安全生产守则。

1、公司各级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求部门主管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做到安全生产"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2、严格执行事故分析制度,发生故事不得隐瞒,必须及时汇报总经理,事后因认真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做到"三不放过"(原因、教训、措施);

 3、 认真执行"三级 "制度。新员工进公司未经三级 (公司、部门、班组),不准上岗工作;特殊工种必须经专门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4、 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规定。不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不准擅自动用和模弄本岗位以外的机器设备和电气装置等。

 5、 爱护安全防护装置,正确使用劳防用品,不准私拆和损坏防护装置。工作时间不准穿拖鞋,登高作业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

 6、 认真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开展无事故、无违章、无隐患竞赛活动,接受安全生产检查,并督促工友遵章守纪。

 7、 员工在生产过程中,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玩忽职守、不负责任、不遵守安全管理制度、违章指挥或违章操作,不按规定穿戴使用劳防用品等造成事故的,均由员工本人承担责任。

 8、 本守则有未尽事宜,由公司总经理授权人事部另行制订。本守则的解释权属公司人事部。

 9、 本守则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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