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明确职业健康安全职责,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2、范围:全公司员工。
3、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
4、程序
4.1总经理
4.1.1对企业内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负全责,是企业消防、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4.1.2认真贯彻国家、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把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和生产任务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
4.1.3负责制定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方案,批准发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
4.1.4负责配置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各种资源。
4.1.5组织制订与健全必要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完善安全生产 和专职机构,配备和企业相适应的业务素质高、作风好、责任心强的安全管理人员,并做到相对稳定。
4.1.6经常监督检查分管领导及业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4.1.7负责对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审批。
4.1.8支持下属职能部门开展各项健康安全工作,确保安全生产资金到位。
4.1.9认真执行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时,做到职业卫生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消防设施“三同时”。
4.2安全分管领导
4.2.1在分管范围内做好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代表总经理行使安全生产监督权力,对总经理负责。
4.2.2认真执行和贯彻上级和公司制订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员制度。
4.2.3定期召开公司安全生产会议,研讨安全生产状况,提出下阶段安全工作要求,每半年检查各子公司、部门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情况。
4.2.4经常深入基层、车间检查指导工作,重视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现场管理,组织全公司的综合检查,督促车间(部门)做好隐患整改。
4.2.5审核改善劳动保护的技术措施项目,并组织相应部门加以实施,竣工后组织验收。
4.2.6亲自主持重伤以上的人身伤亡事故、直接损失万元以上的事故调查;分析、处理。
4.3中央研究所主任
4.3.1贯彻执行国家上级部门、公司颁布的有关规定、安全技术法规和标准,对总经理负责。
4.3.2负责组织制订、修改、审批并监督各车间技术主任(负责人)贯彻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各项安全技术规定。
4.3.3对改建、扩建、新建的工程项目,必须坚持“三同时”的原则。技改项目完工后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4.3.4在审批各产品的操作规程时,必须包括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业卫生等内容。
4.3.5在研究、开发、采用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时做好安全措施的审核工作,研究可能有关的不安全因素,并提出相应的防止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的安全技术措施和要点。对安全技术措施不落实的项目暂缓实施。
4.3.6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分析,并对工艺技术上的原因所造成的事故负责。
4.4制造部长
4.4.1在生产分管领导的领导下,做好分管范围内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对总经理负责。是制造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4.4.2在编制生产计划时,同时编制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检查生产进度时同时检查安全生产情况。
4.4.3负责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参加有关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组织力量、安排时间完成公司内的不安全隐患整改。
4.4.4安排生产计划时,必须考虑设备装置的生产能力,防止超负荷运行,并保证设备中修、大修计划的按期实施,负责大修、中修时的安全措施审核。
4.4.5在生产调度中发现重大危险要及时进行调度指挥,采取措施,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4.4.6在制订经济责任书和考核定额时,必须有安全生产的考核内容,并切实执行。
4.5工程部长
4.5.1在分管领导的领导下,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为工程部的第一安全责任人。
4.5.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劳动安全法规、规程和条例,督促车间和部门做好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4.5.3配合车间和部门制订机电、设备的安全技术规程、审查有关设备检修、维修、保养的安全管理制度:配合各车间、部门合理安排好检修和隐患整改工作。
4.5.4严格执行公司的有关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公司范围内的设备、电气的检查和检修。
4.5.5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
4.5.6参加大、中检修的安全措施的制订和审核,并负责落实。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按时完成公司布置的各项安全生产任务。
4.5.7对各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给予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制订计划安排整改,并通知有关部门整改期限。
4.5.8负责把好设备安全验收及设备安装外包工程的安全工作的落实,外包工程项目必须经过生产付总经理批准,具有保证安全的合同和具体防范措施。
4.5.9做好本部门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特殊工种的资格审查、年审和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