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作业“十大禁令”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6月03日

 在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中,对作业人员的行为管理要做到如下十条:

  第一条 和岗位技术考核不合格者,严禁独立顶岗操作。

  第二条 不按规定着装或班前饮酒者,严禁进入生产岗位和施工现场。

  第三条 不戴好安全帽者,严禁进入生产装置和检修、施工现场。

  第四条 未办理安全作业票及不系安全带者,严禁高处作业。

  第五条 未办理安全作业票,严禁进入塔、容器、罐、油舱、反应器、下水井、电缆沟等有毒、有害、缺氧场所作业。

  第六条 未办理维修工作票,严禁拆卸停用的与系统联通的管道、机泵等设备。

  第七条 未办理电气作业“三票”,严禁电气施工作业。

  第八条 未办理施工破土工作票,严禁破土施工。

  第九条 机动设备或受压容器的安全附件、防护装置不齐全好用,严禁启动使用。

  第十条 机动设备的转动部件,在运转中严禁擦洗或拆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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