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总经理的安全职责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6月01日

        1、总经理是本公司系统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系统的安全生产和本规定的执行,以及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健全与贯彻落实,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2、组织确定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举措,批准有关安全的重大活动等。
        3、亲自批阅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落实。协调和处理好领导班子成员及各职能部门之间在安全工作上的协作配合关系;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并充分发挥作用。
        4、建立健全并落实各级领导人员、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将生产安全工作作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5、在干部考核、选拔、任用过程中,把安全生产工作业绩作为
        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
        6、组织制定并督促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程规定和制度,对安全生产实行严格的考核和奖惩。
        7、建立能独立有效地行使职能的安全监督机构,健全安全监督体系,配备足够的合格的安全监督人员和装备,经常听取安监部门的汇报,支持安监部门履行自己的职责和职权。
        8、每年元月份主持召开公司系统安全工作会议,总结、交流经验,布置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会议,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月度安全分析会、两次及以上周生产例会,综合分析安全生产趋势,研究采取预防事故的对策;对涉及到人身、电网、设备安全运行的重大问题,应亲自主持专题会议研究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及时解决。
        9、确保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足额投入,保证反事故措施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以下简称“两措”计划)所需经费的提取和使用;保证安全奖励所需费用的提取和使用,建立安全生产奖励基金。
        10、组织制订(或修订)并督促实施电力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包括防汛、抗震、防台风等),担任事故应急处理总指挥。
        11、主持或参加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对性质严重或典型的事故,应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必要时召开专题事故分析会,提出防范措施。
        12、认真展开“六个一”活动,每月参加基层班组活动不少于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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