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安全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1月15日

  4.1.7季节性安全大检查:根据季节性的特点,由安全管理科汇同设备部门、总务部门针对防雷、防滑、防火、防汛等进行安全检查。

  4.1.8专业性检查:由安全管理科汇同有关部门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对各类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按《安全检查标准汇编》进行不定期检查,分类如下:

  Ø防火、防爆检查。

  Ø压力容器检查。

  Ø电气安全专业检查。

  Ø起重机械和机械安全防护专业检查。

  Ø房屋建筑安全检查。

  Ø交通安全检查。

  Ø工业卫生专业检查。

  4.2.隐患整改

  4.2.1所有安全检查必须做好记录,由安全管理科进行汇总、统计、上报;

  4.2.2对检查中发现的大小事故隐患由安全管理科进行登记,并开具〈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4.2.3各部门须根据整改期限,对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如不能按期完成,需说明原因并及时通知安全管理科。

  5相关文档

  《安全生产责任责任制》

  6记录

  《安全检查标准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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