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总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及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保障生产者在施工、生产作业的安全和健康,根据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章 总公司、公司领导
第二条 法人代表(总公司总经理)、公司总经理
1、总公司总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将安全生产放在第一的位置,列入工作的议事日程,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经常研究、分析安全生产情况。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程和上级的指示、决议,并检查执行情况。
4、组织编制、审批、布置本单位全面工作的同时,要编制、审批、布置和实施总公司、公司长期整体规划及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实施计划。
5、确保总公司职业安全
的有效运行,确立年度安全目标。
6、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7、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8、按规定保证总公司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保障安全生产所需的组织、人员、安全设备、物资等资源能够得到充分配置,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9、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适时组织安全检查和开展安全竞赛活动,对检查出的问题要限期改正,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10、抓好典型,不断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方面的先进经验。
11、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第三条 总公司、公司安全生产副总经理
1、在企业法人(总经理)领导下,全面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以“安全第一”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经常研究、分析安全生产情况。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程和上级的指示、决议,并检查执行情况。
3、组织编制、审批、布置和实施总公司、公司长期整体规划及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计划。
4、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针对经营生产的变化和发现的问题,不断规范、完善总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5、按照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教育,特别是对负责生产的领导及部门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
6、组织检查安全生产工作,适时组织安全检查和开展安全竞赛活动,对检查出的问题要限期改正,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抓好典型,不断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方面的先进经验。
7、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按规定增添或更新安全设施。保证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8、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主持各种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第三条 总公司、公司生产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
1、在企业法人及法人代表(总经理)领导下,对施工中的安全技术工作负总的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程和上级的指示、决议,协助总经理做好安全方面的技术领导工作,并检查执行情况。
3、参与组织编制、审批、布置和实施总公司、公司长期整体规划及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计划。
4、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对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5、领导安全技术QC活动及成果的内部发表、评比、标准化推广。
6、对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隐患,从技术措施方面提出改进办法,认真帮助解决。
7、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和改进措施,并监督实施。
第四条 总公司、公司总会计师
1、组织落实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奖罚规定。
2、组织编制年度财务计划的同时,审批安全技术经费使用计划,保证所需经费到位。
3、认真执行国家、北京市有关安全防护用品的规定和防暑降温经费的标准,并按规定负责审批购置劳动用品经费。
第三章 各业务职能部门
第五条 办公室
1、在编制下达年、季、月、旬、周生产计划时,要考虑工程特点和季节气候条件,合理安排,同时提出相应的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并考核计划完成情况。
2、对改善劳动条件的工程项目必须纳入生产计划,视同生产任务优先安排,并在检查生产计划完成情况时一并检查。
第六条 经营管理部门
1、编制安全生产资金保障计划,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施工进度、管理目标等具体情况,明确提出保证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编制的安全生产计划费用不低于建筑施工产值的6‰。
2、负责对使用的外部施工队伍和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资质进行评审。
3、对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发现挪用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责令限期改正。
第七条 技术质量部门
1、对施工生产中的技术问题负安全责任。
2、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定、标准、编制、设计施工工艺等技术文件,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3、对重点工程和重要部位、项目,在做好技术工作的同时,提出相应的技术安全措施。
4、会同施工管理、培训、人力资源部门,编制
计划,向员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5、负责安全设备、仪表等技术鉴定。
6、负责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的QC小组活动,组织安全技术的QC小组活动成果的内部发表、评比、标准化推广。
7、对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隐患,从技术措施方面提出改进办法,认真帮助解决。
8、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分析,从技术角度提出防范措施。
第八条 材料设备管理部门
1、负责对安全技术措施中所需材料和设备进行评审,确保评审的材料和设备符合安全要求。
2、认真做好材料和设备的储存、运输、维修保养的安全管理工作。
3、确保评审的安全防护用品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购置标准的要求。
4、对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隐患,从材料设备技术方面提出改进办法,认真帮助解决。
5、对达到国家规定或安全性能不能满足使用要求的报废设备和材料,要及时办理报废手续。
第九条 人力资源管理部门
1、会同有关部门规定与安全管理岗位有直接责任的岗位要求,进行能力鉴定。
2、会同培训中心、施工管理部门做好新工人、调换工作岗位、特殊工种和员工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3、搞好员工劳动纪律教育,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影响安全生产的提出处理意见,并组织实施。
4、参与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贯彻劳逸结合,严格控制加班加点,保证职工的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