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科工作职责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8月19日

一、监督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参与公司安全生产决策,组织、计划、布置、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履行指导、监督和服务职责。
        二、贯彻落实集团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决议、决定和指示。
        三、拟定并督促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拟定安全生产年度管理目标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计划,组织实施考核工作,组织落实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参与营运车辆的选型和客运驾驶人的考核等工作。
        四、掌握公司安全生产动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及其他安全问题应当督促相关部门立即处理,情况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活动,并立即上报。对相关管理部门抄告、通报的车辆和客运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及时严肃处理。
        五、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定期组织评优活动。
        六、负责事故的处理、分析、统计和上报工作,建立事故档案。
        七、组织做好事故处理,并查清原因,落实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和落实预防措施。
        八、筹备安全生产会议,定期召开公司安全例会,通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和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九、拟定安全投入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组织实施或监督相关部门实施。
        十、办理安全统筹、交强险等相关业务。
        十一、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相关部门;组织对事故救援处置,配合和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二、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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