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10 存放遇水爆炸、氧化等反应的物质或用水灭火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危险的地方应设置“禁止用水灭火”标志。
5.6.11 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时,应避免出现标志内容相互矛盾、重复的现象,尽量用最少的标志把必需的信息表达清楚。
5.6.12方向辅助标志应设置在公众选择方向的通道处,并接通向目标的最短路线设置。
5.6.13 疏散标志牌应用不燃材料制作,否则应在其外面加设玻璃或其它不燃透明材料制成的保护罩。
5.6.14 其它用途的标志牌其制作材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使用场所的防火要求;对室内所用的非疏散标志牌,其制作材料的氧指数不得低于32。
5.6.15疏散通道中,“紧急出口”标志宜设置在通道两侧部及拐弯处的墙面上,标志牌的上边缘距地面不应大于1m,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20m,带形走道的尽头离标志的距离不应大于10m。
5.6.16疏散通道出口处,“紧急出口”标志应设置在门框边缘或门的上部,标志牌的上边缘距天花板高不应小于0.5m,标志牌下边缘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2.0m。
5.6.17悬挂在室内大厅处的疏散标志牌的下边缘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2.0m。
5.6.18当疏散标志与灭火设备标志并列设置并且二者方向相同时,应将灭火设备标志放在上面,疏散标志放在下面。两个标志之间的间隙不应小于标志公称尺寸的0.2倍。
5.7道路交通警示标识设置具体要求
5.7.1为切实保障现场交通安全,各企业在进入生产现场的道路要实行人车分流制度。沿道路的一侧用栏杆或宽度为100mm的黄线分隔出人行道,人员行走必须在人行道一侧,机动车辆必须在机动车道行走,二者尽量不要交叉。如果确需交叉的,要采取行人斑马线等警示措施。人行道宽度一般不少于1.5米。
5.7.2各进出厂门口道口、矿山道路、交叉口、转弯处、厂房、加油站、作业区域、生产现场、水泥发运处等部位,设置相应的“十字(T形)道口”、“T形交叉”、“左(右)转弯”、“注意危险”、“限速”等交通道路标志。
5.7.3各进出道口、交叉口、下坡段、车间门口、水泥发运处、办公区、生活区、生产现场设置限速标志,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5km/h。
5.7.4进出维修间、仓库、加油站、危险地段、停车场、转弯处等部位,设置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km/h的限速标志。
5.7.5直角(急)转弯路口,应设置“鸣笛”、“减速”、“凸面镜”等标志、设施。
5.7.6 进出矿山道路的紧急避险区域,应设置“紧急避险”指示标志。
5.7.7 矿山的各主干道行驶速度不得超过30km/h。
5.7.8 办公生活区域内设置“禁止鸣笛”、“减速慢行”等禁令、指示标志。
5.7.9 企业内各交通道路每100m设置一个限速标志。
6安全色的使用规范
6.1 安全色的含义和用途列表:
颜色 | 含义 | 用 途 举 例 |
红色 | 禁止 停止 | 禁止标志 停止信号:机器、车辆上的紧急停止手柄或按钮,以及禁止人们触动的部位 |
红色也表示防火 |
黄色 | 警告 注意 | 警告标志 警戒标志:如厂内危险机器和坑池边周围的警戒线 行车道中线 机械上齿轮箱的内部 安全帽 |
蓝色 | 指令 必须遵守的规定 | 指令标志:如必须佩带个人防护用具 道路指引车辆和行人行驶方向的指示 |
绿色 | 提示 安全状态 允许通行 | 各种提示标志 车间内的安全通道 行人和车辆通行标志 消防设备和其他安全防护装置的位置 机器启动按钮及安全信号旗等 |
注:①蓝色只有与几何图形同时使用时,才表示指令。
②为了不与道路两旁绿色行道树相混淆,道路上的提示标志用蓝色。
6.2安全色与对比色同时使用时,应按下表规定搭配使用。
安全色 | 对比色 |
红色 | 白色 |
黄色 | 黑色 |
蓝色 | 白色 |
绿色 | 白色 |
注:黑色与白色互为对比色 |
6.3工业管道上应标明管道内的介质名称和流向。另外工业管道应刷涂的识别颜色,要求颜色要耐久、美规,并保证标志明显清晰,标识颜色的刷涂方式可在以下几种方法中选择:
6.4 管道全长刷标识颜色;
6.5 在管道上醒目位置处以150mm的色环并以不大于5米间距进行标识;
6.6 在管道上以长方形(或带箭头的长方形)的识别色标牌并以不大于5米间距进行标识。
6.7 管道阀门、安全阀、减压阀、疏水阀等装置的颜色应按照GB/T 12220-89《通用阀门标志》相关规定,刷涂上述设备的出厂原色,使设备醒目、美观。另外应在管道阀门的传动手轮、手柄、扳手上进行识别涂漆,同时标明阀门的开、闭方向与开、闭状态刻度。
6.8 如管道过细,以上信息内容不好涂刷,可在管道醒目位置处设置标识牌,将以上内容在标识牌中注明,以提示现场人员。标识牌的颜色统一规定为白底黑字。
6.9 生产现场各种物质及识别色:
序号 | 介质名称 | 涂色 | 管道 | 备注 |
注字 | 文字颜色 | |
1 | 生活水管道 | 绿色 | 生活水 | 白 | 标注流向 |
2 | 冷却水 | 绿色 | 冷却水 | 白 | 标注流向 |
3 | 循环水 | 黑色 | 循环水 | 白 | 标注流向 |
4 | 柴油管道 | 黄色 | 柴油 | 黑 | 标注流向 |
5 | 润滑油管道 | 黄色 | 润滑油 | 白 | 标注流向 |
6 | 消防用水管道 | 红色 | 消防专用 | 黄 | |
7 | 低压高温蒸汽 | 保温材料铁皮原色,红色环 | 低压蒸汽 | 红 | 标注流向 |
8 | 压缩空气管道 | 浅灰 | 压缩空气 | 白 | 标注流向 |
9 | 热风管道 | 亮银色 | | | 标注流向 |
10 | 煤粉管道 | 黄色 | | | 标注流向 |
11 | 穿线管道 | 银灰 | | | |
12 | 现场楼梯栏杆 | 黄、黑色相间 | | | 宽度为25—30cm |
7 维护管理
7.1 设置在生产装置、道路及生产现场的各种安全标识牌,必须稳固,不得随意移动、变换、涂抹、乱画和撤销。
7.2 因施工、检修、清理等作业的需要而拆除和涂抹的安全标识牌,在作业结束后,必须由施工、检修单位恢复。
7.3 因特殊作业,占用道路等临时设置安全标识牌,施工等作业结束必须撤走。
7.4 安全标识未经所属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或拆除。
7.5各部门应定期对本单位属地所设置的安全标识牌进行日常检查、维护,保持标志的清晰、整洁和完好,对损坏的安全标识牌及时进行整修或更换。
8 检查与考核
8.1 安全环保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各部门安全警示标志的悬挂、安装、维护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纳入公司月度安全绩效考核。
8.2 考核标准
8.3 安全警示标志悬挂部位不适当的,每个扣责任部门当月安全绩效分2分。
8.4 安全警示标志悬挂不牢固的,每个扣责任部门当月安全绩效分2分。
8.5 安全警示标志丢失的,每个扣责任部门当月安全绩效分2分。
8.6 安全警示标志不整洁的,每个扣责任部门当月安全绩效分2分。
9 相关/支持性文件
9.1《安全色》GB2893-2001
9.2《安全标志》GB2894-1996
9.3《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16179-1996
9.4《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
9.5《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1992
9.6《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15630-1995
9.7《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7231-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