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修安全管理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9月07日

        2、在作业前30分钟内,要取样分析有毒、有害物质浓度、氧含量,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作业。在作业中至少每隔2小时分析一次,如发现超标,立即停止作业,迅速撤出人员。
        3、进入有腐蚀性、窒息、易燃、易爆、有毒物料的有限空间作业时,必须穿戴适用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及防毒器具。
        4、在检修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并可能危害检修作业人员时,要停止作业并撤出检修设备,待重新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手续后,再继续检修作业。
        5、有限空间作业必须设监护人,监护人要选有经验、有责任心的人担任,监护人要严格履行职责,坚守岗位,并与作业人员始终保持有效的联络。
        6、有限空间作业应根据设备具体情况架设安全梯及平台,并配备救护绳索,确保应急时撤离的需要。
        7、有限空间内应有足够的照明,电源要采用安全电压,灯具要符合防潮、防爆等安全要求。
        8、在有限空间内动火作业,除执行有关动火的规定外,动火人员完成作业后,要将焊(割)渣清除干净。
        9、检修作业完工后要严格履行交接手续,经检修人、监护人与使用部门负责人共同检查,确认无误,并由检修负责人与使用部门负责人在作业证上签字后,检修人员方可封闭设备人孔。
        七、 抽加盲板作业
        1、《抽堵盲板安全作业证》由生产单位负责办理,并负责绘制盲板抽堵位置图,制定安全措施,经生产单位负责人签字后,交施工单位对盲板位置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签字。报安环处审核、生产处审批,最后报主管经理终审,要指定专人负责抽堵盲板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监护。
        (1)抽加盲板必须确认部位,并挂牌做记号,防止因误抽加盲板造成事故。
        (2)在易燃易爆系统抽加盲板,注意保持系统正压,以防空气进入设备而造成事故。
        (3)施工单位要按《抽堵盲板安全作业证》的要求,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4)生产部门负责《抽堵盲板安全作业证》存档工作。
        八、高处作业
        1、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1)高处作业前,必须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指定专人负责监护,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高处安全作业证》由施工单位负责办理。一级高处作业由施工单位车间领导负责审批;二、三级高处作业由施工单位领导审核后报安环处审批;特级、特殊高处作业由公司安环处审核后,报主管经理审批。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场所或附近有放空管线的位置进行高处作业时,应事先与车间负责人取得联系,建立联系信号,并将联系信号填入《高处安全作业证》备注栏内。审批权限按《化工企业高处作业安全规定》执行。《高处安全作业证》一式三份,一份交作业人员,一份交施工负责人,一份交安环处留存。
        a、作业高度在2--5米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b、作业高度在5--15米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c、作业高度在15--30米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d、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是体检合格的人员,凡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用的脚手架、吊篮、吊架等,必须按有关规定架设,吊装升降机严禁载人。
        (4)高处作业人员要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作业前要检查、作业中要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随身携带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
        (5)高处作业一般不应交叉进行,因工序原因必须在同垂直线下方工作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隔离防范措施,否则不准作业,在石棉瓦、玻璃缸瓦上作业,必须采取铺设踏脚板等安全措施。
        (6)遇六级以上的风力或其它恶劣气候时,要停止高处作业。
        (7)在易散发有毒气体的厂房上部及塔罐顶部作业时,要进行现场环境监测,并设专人监护。
        (8)高处作业场地附近有带电导线时,作业人员必须按《电工安全工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与带电导线保持安全距离。
        九、起重、吊装、动土、断路作业
        1、吊装重量大于10吨的物体须办理《吊装安全作业证》,《吊装安全作业证》由项目单位负责办理。由项目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编制安全措施,并经项目单位、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共同签字后,由施工单位负责审批。
        对20吨以上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的吊装,或吊物虽不足20吨,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的情况下,都必须编制吊装方案、经设备部门审查,主管经理或总工程师批准后,在安全部门现场监督下方可进行。
        (1)起重吊装工作分工明确,并按《起重吊运指挥信号》规定的统一联络信号,统一指挥。
        (2)不得利用厂区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锚点,未经确认、许可,也不得将生产性建筑、构筑物等吊装锚点。
        (3)使用各种起重机械、吊具和索具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a、各种起重机械的操作,除执行《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外,还必须按机械本身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者须按《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考核标准》的要求,经特种作业专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操作。
        b、起重作业前必须对起重机械的运行部门、安全装置以及吊具、索具进行详细检查,吊装前必须进行试吊检查。
        c、各种起重机械必须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严禁超负荷吊装、吊运,索具必须经过计算选择使用。
        2、《动土安全作业证》由申请动土单位负责办理。并按要求绘制施工示意图,注明位置、提出技术要求后到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  厂区内:由生产处(总图)、设备处终审,并由设备处签署恢复处理意见。
          厂区外:由生产处(总图)、设备处和集团设备部初审后,报集团设计院(总图)和集团设备部终审,并由集团设备部签署恢复处理意见。
        3、《断路安全作业证》由申请断路作业的单位负责办理。申请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制定安全措施并签字后报集团公司公安保卫部审批。
        十、检修完工后处理
        1、一切安全设施恢复正常状态。
        2、根据生产工艺抽加盲板,检查设备管道内有无异物及封闭情况,按规定进行水压或气密试验,并做好记录备查。
        3、检修任务书归档保存。
        4、清理现场。检修后的设备,必须按规程进行试运行,合格后生产和检修双方办理交接手续。
 

        双兴公司
        2010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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