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1月26日
三、检查形式:
1、日常安全检查:
1.1运行岗位应严格执行挂牌巡回检查制度,按规定内容进行巡回检查、记录;
1.2非生产岗位的班组长和工人(机修、电仪),应根据本岗位特点,在单位具体要求下进行巡回检查、记录;
1.3检查小组人员应在各自范围内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解决。
1.4夜间公司值班人员不定时到生产一线巡检,及时纠正员工违纪或不安全行为。
2、定期安全检查:
2.1定期安全检查分综合性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
2.2综合性安全检查:由公司安全员组织,检查小组相关成员参加,按规定内容进行检查、记录;
2.3专业性安全检查:由技术部各主管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按规定内容进行检查、记录;
3、季度重点安全检查:
3.1第一季度安全检查重点内容:
3.1.1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操作规程;
3.1.2火灾隐患的整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3.1.3灭火器材配置及维护保养情况;
3.1.4生产现场防火、防爆情况检查。
3.2   第二季度安全检查重点内容:
3.2.1雨季排水、防滑、防坍塌、防雷击、防触电、防汛、防台风、防暑等安全措施制定落实情况检查;
3.2.2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
3.2.3各班组巡检情况的检查;
3.2.4安全设施配备情况;
3.2.5输电线路全面检查。
3.3 第三季度安全检查重点内容:
3.3.1现场安全检查;
3.3.2继电保护管理工作的督查;
3.3.3DCS保护、继电保护定值计算及管理、反措执行情况检查;
3.4   第四季度安全检查重点内容:
组织进行以防火、防冻、防凝、防盗、防滑、防高空坠落、防机械伤害为重点的安全检查。
3.5   重大节日前后的安全检查重点内容:
3.5.1重大节日前后,要重点进行安全生产、消防、治安保卫、文明生产等工作的综合检查,解决不安全、不卫生问题;
3.5.2重大节日后,为防止有些职工纪律松懈,应重点进行遵章守纪的检查和节前对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的检查。
四、隐患整改
1、隐患存在单位要对各检查组织或个人查出的隐患进行登记,并组织落实整改工作,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得拖延;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外,应分别纳入技措、安措或检修计划,限期解决。
2、对查出的隐患,要本着“三定”(即:定措施、定负责人、定完成期限)“四不交”(即:岗位能解决的不交到班组、班组能解决的不交到部门、部门能解决的不交到公司、公司能解决的不交到上级)原则。
3、单位整改完成后,按照要求填写《隐患整改回执单》一式两份,一份安全生产部,一份本单位留存。
4、对无故拖延或拒不执行整改计划的按规定考核,因此而导致事故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5、隐患整改验收
   各单位所整改的隐患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成,整改完成后将整改回复至公司安全员处,由公司安全员组织相关人员按规定进行验收。
五、考核办法
1、无原因没有按规定组织检查者或没有按规定参加检查者,每次考核安全补贴金20%。
2、各单位整改项目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成,对于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整改完成者,对负责人进行通报并进行相应处理。对有异议者必须经安全生产部经理签字认可后,可将本安全隐患列入下次技改或计划检修项目,但不得超过一个检修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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