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上岗到位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4月22日
 
目的
为规范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上岗到位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上岗到位管理。
职责
3.1 公司总经理对各级管理人员上岗到位管理负领导责任;生产副总经理受总经理委托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3.2 安全监察部是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上岗到位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上岗到位标准的制定,以及对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上岗到位行为日常监督、检查、通报和考核工作,对公司各级管理人员上岗到位管理不善负管理责任。
3.3 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应按照岗位责任制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执行本制度要求,对未能执行制度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负直接管理责任。
工作内容、要求与程序
4.1        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上岗到位标准
4.1.1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到位标准(见表1)
 
1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上岗到位标准
序号
上岗到
位人员
上 岗 到 位 内 容
 求
 注
1
总经理
1)参加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发电事业部月度安全分析会
每月一次
 
2)参加公司月度安全分析会
每月一次
3)阅批上级安全文件、事故通报
三日内
4)新投运机组启停,A级检修启停
参加
5)巡视生产作业现场
每月一次
6)听取各部门工作汇报
每月一次
2
生产副总经理
1)参加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发电事业部月度安全分析会
每月一次
2)主持公司月度安全分析会
每月一次
3)机组启停,ABC级检修的启停
参加
4)阅批上级安全文件、事故通报
两日内
5)巡视检查生产作业现场
每天一次
6)夜间巡视生产现场
每月一次
7)重大操作、重大作业项目
每次
8)听取生产部门工作汇报
每天一次
9)审批公司安全和生产有关计划、文件、报表
两日内
3
经营副总经理
1)参加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发电事业部季度经济运行分析会
每季度一次
 
3)参加公司月度安全分析会
每月一次
4)巡视生产及作业现场
每月一次
5)组织抽查劳动、值班、工作纪律或夜间查岗
每月一次,检查有记录
6)听取所分管部门工作汇报
每月二次
 
4.1.2 公司中级管理人员到位标准(见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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