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处理考核办法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5月19日

为杜绝减少各种安全生产事故,明确落实责任人责任和促进安全规范化管理,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特制定本考核管理办法。
        一、 事故考核
        本考核办法是根据本公司实际管理工作需要而制定,事故等级划分以医院住院费用为准,与国家事故等级划分不相冲突,解释权归路发矿业公司所有。
        1、凡发生一起未遂事故(指造成事故隐患,未造成经济损失和人员伤害事故),对主要责任人处罚款100元。对相关责任人(班员、班长、安全员、副矿长)处罚50元,相关部门被记过一次,并责令部门出台相关防范措施和进行员工事故教育。
        2、小事故(指300元以下经济费用事故),医院费用由分管部门承担,事故处理交由责任部门处理,安全部监督。
        3、凡发生一起微伤事故(指300元(含)以上3000元(不含)以下医院费用事故),对主要责任人处罚200元、相关责任人(指班长、班员)100元,当班值班矿长、现场监护人、安全员处罚100元。责任班组当月风险金被扣掉10%;相关分矿、部门当月风险金被扣掉10%。
        4、凡发生一起轻伤事故(指超过3000元(含)以上低于3万元(不含)以下医院住院费用事故),主要责任人处罚300-400元;相关责任人(班长、班员)处罚150-200元;当班安全员、值班矿长处罚100-150元,正(副)矿长、部门负责人处罚150-200元。责任班组当月风险金扣掉30%、分管部门当月风险金扣掉15%。并责令部门通知相关人员到安全部待岗学习一周。
        5、凡发生一起重伤事故(指超过3万元(含)以上60元(不含)以下的医院住院费用事故),对主要责任人处罚800-1000元,相关责任人(班长、班员)处罚300-400元,安全员、值班矿长处罚200-300元;正(副)矿长、部门负责人处罚300-600元,责任班组当月风险金扣掉50%、分管部门当月风险金扣掉30%。事故相关责任人将被作待岗处理,待岗时间控制在一月之内。
        6、凡发生一起死亡事故,除按经济责任制执行班组部门风险金扣发外,部门相关责任人还必须接受500-2000元罚款,取消班组津贴,执行班长调离,负责人换岗等处理,直接责任人将被报请公司作除名处理。、
        7、凡在一月之内被记过三次的部门按一次小事故算;连续发生三次小事故的按一次微伤事故算;三次微伤事故按一次轻伤事故算;三次微伤事故按一次重伤事故算;依次类推,逐级上升考核处理。
        8、发生安全事故后,各部门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安全部,并积极组织现场人员进行抢险救护等工作,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若因部门或个人原因导致事故拖延、汇报不及时、事故变大或出现抢救不及时等情况,将按事故管理规定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查,并接受公司考核责任失职款100元-300元。
        9、安全部得知事故信息后,应马上询问清楚事故发生地点、时间、原因及其有关人员的伤亡情况和财产初步估计损失情况,并对汇报人作简要的工作交代(相关抢险安全提醒和救护方法),以及安排、落实人员到现场监护。参加抢险,指挥等工作。并向主管领导说明情况或电话告知事故进行情况,作好汇报工作和安排增援工作,必要时做好现场保护。同时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事故分析会。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分清事故责任,落实责任处理。提出防范措施和管理意见等。若因以上工作做不到位,对安全部门考核100-500元。
        10、各部门领导重视安全、不履行工作职责,不整改隐患,最终造成事故,经追究为过失责任的,将按规定处理部门或个人罚款200-1000元,并限期改正。拒不执行的,对责任部门或个人作待岗处理;既不执行又不待岗的,按规定撤消职务,请示公司作开除除名处理。
       
        ******部
                                 二零一三年*月*日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