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条 目的
为规范公司体系管理工作,依据《ISO9001:2008质量
》、《ISO14001:2004环境
》、《OHSAS1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
》、《ISO50001:2011能源
》等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对公司
认证工作做出以下要求。
第 2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项体系认证管理工作。
第 3条 体系管理重点覆盖部门职责范围
3.1企管部是质量
的运行、维护、监督检查、持续改进的主管部门。
3.2安全生产管理部是能源、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
的运行、维护、监督检查、持续改进的主管部门。
3.3企管部/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管理性文件的管理和控制。管理性文件包括:综合手册、程序文件、体系管理涉及的各种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3.4企管部负责对与质量
有关记录表格的种类、格式等进行汇总,规定各记录表格的保存期限,对各职能部门的记录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5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对与能源、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
有关记录表格的种类、格式等进行汇总,规定各记录表格的保存期限,对各职能部门的记录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6企管部/安全生产管理部依据程序文件中《管理评审控制程序》的要求,负责编制管理评审计划,管理评审会议内容的输入,对管理评审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整改措施计划”的实施情况组织内审员进行跟踪和验证。
3.7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对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和环境管理方案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的监测以及对法律法规符合性的评审。
3.8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与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收集、识别、传递和更新,负责公司环境因素的识别和评价和危险源的识别和评价,并对重大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实施管理。
3.9企管部负责组织每年的质量
内部审核。
3.10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组织每年的能源、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
内部审核。
3.11企管部/安全生产管理部对各部门在内审、外审、管理评审、日常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限期整改,一般不符合十五日内改正,严重不符合三十日内改正。
3.12企管部/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顾客方来厂的第二方审核;如有需要,协助供应部对供应商进行第二方审核。
第4条 体系认证证书和标志的使用及宣传
4.1公司
认证证书副本或复印件可以展示在文件、网站、通过认证的工作场所、销售场所、广告和宣传资料中或广告宣传等商业活动。
4.2公司
认证证书正本由机要室保存,在顾客提出要求时,相关部门经过申请给顾客
认证证书的完成复印件、或者出示证书原件,顾客检查后应及时将证书原件归还保管部门。
4.3机要室应妥善保管好证书,以免丢失、损坏,对认证证书的使用情况如实记录,如发生证书丢失、损坏的,应及时联系企管部/安全生产管理部向认证机构申请补发。
4.4任何单位、部门、个人不准伪造、更改、出借、出租、转让、倒卖、部分出示、部分复印公司
认证证书。
4.5证书被认证机构暂停、撤销时,公司按认证机构的要求将证书交还到认证机构,并同时停止在文件、网站、通过认证的工作场所、广告和宣传资料中展示认证证书,并停止将有关认证信息用于广告宣传等商业活动。
第 5条 外部审核与内部审核
5.1外部审核
每年十一月体系认证机构来公司现场外部审核,外审三年一个周期,审核周期的第一年外审为认证审核,第二年和第三年为监督审核。认证审核的范围为公司所有职能部门;监督审核的范围是两个周年的审核覆盖全部职能部门。
5.2 内部审核
5.2.1企管部/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内部
审核,编制“内部体系审核年度计划”。 任命审核组长选择审核组员,组织内审并填写“内部审核检查表”、“不符合报告”、“内部体系审核报告”, 组织有关人员对纠正措施效果进行验证等。
5.2.2如何确定一个
的有效性,审核方式主要分为两个部分:文件审核:评审
的综合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表单、记录和其他要求的支持性文件是否涵盖
标准;现场审核:审核
执行的程度及有效性。
5.2.3审核过程要保持客观、公正、真实、详细的原则,有理有据,以事实说话,受审核部门应积极配合,不得推诿,具体详见《内部审核控制程序》。
5.2.4不符合控制。企管部/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对各部门发生的不符合限期整改,并采取纠正措施。
5.2.5企管部/安全生产管理部是内部审核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助各部门对产生不合格或潜在不合格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验证实施效果,并向管理者代表汇报。
第 6条 体系管理文件
《综合手册》和《程序文件》为公司体系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文件规定体系管理的各项基本内。体系文件一般每年更新一次,每三年换版,如遇公司组织架构大调整、公司重大变革等情况,随时更新换版体系文件。
第 7条 体系培训
7.1体系文件改版培训。当体系文件变更较大换版时,组织内审员集中培训体系文件。
7.2体系标准改版培训。当体系标准更新时,外聘审核机构审核老师来公司培训标准内容。
7.3内审和外审中发现的不符合项培训。针对内审、外审发现的系统性不符合标准的现象,集中某一班组或者部门人员统一培训体系标准知识和程序文件。
7.4内审员审核知识培训。内审员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内部审核知识培训,一般安排在内审前的一个月内组织培训
第8条 附则
8.1本制度由企管部负责起草、修订及解释。
8.2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