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时把上级有关安全的精神落到实处。
二、负责全矿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定期组织职工和班组长以上干部进行
培训,负责对新工人上岗前的安全培训,按规定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三、建立健全全矿各生产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以及对各工种岗位的安全生产记录的监督。
四、负责全矿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深入现场查处事故隐患,监督检查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对违章违纪现象进行严肃查处。
五、发生事故后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召集事故单位和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分析处理,搞好安全预防工作和安全事故的上报统计工作。
六、要加强各种安全文件、规章制度、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技术资料收存归档工作。
七、强化安监队伍建设,经常组织安监员学习安全技术业务知识,提高安全监察执法水平。
八、要协助安全矿长处理日常事务和其它临时性工作。
安全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九、贯彻执行国家及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在矿长、安全副矿长和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矿的安全管理监督工作。
十、参加全矿职工
和培训及新入矿职工的矿级
。
十一、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制定全矿安全活动计划,对计划的实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
十二、组织制定、修订本矿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十三、组织安全大检查,执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单位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定防范措施,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对无故拖延不整改的单位或个人有权提出处理意见。
十四、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及大修技措工程的“三同时”监督,使其符合要求。
十五、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应立即责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调度室。严把瓦斯检查关,严禁空班漏检,发现气体异常立即停工撤人,并向调度室汇报。
十六、加强监督检查人员的管理,提高日常安全监督检查的质量,对井下各生产工作面进行直接安全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十七、负责各类事故汇总,统计上报工作,主管人身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
十八、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装备的维护保养、管理工作。
十九、负责制定、修改、并实施本部门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二十、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全矿的安全宣传工作和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提高全员安全意识,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二十一、负责全矿安全生产考核评比工作,对在安全生产中有贡献者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