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检查管理办法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7月20日

        5.4.2.3 兼职安全员的监控检查
        5.4.2.3.1 各部门、班组的兼职安全员,在努力完成本职工作外,应积极协助、配合部门、班组负责人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监控工作。
        5.4.2.3.2 安全员监控中要做到“三勤”、“三查”。即:勤巡视、勤检查、勤提醒;查隐患、查违章、查违纪。
        5.4.2.3.3 对查出的问题,能组织解决的应立即组织解决,不能解决的应及时向领导报告,并提出整改措施意见。
        5.4.2.4 班前安全检查
        5.4.2.4.1 各班组在组织生产前,班组长或安全员应对本班作业范围的设备安全情况 、环境安全情况、班员防护用品正确穿戴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要求。
        5.4.2.4.2 生产过程中,班组长应经常对设备的安全运转状况、员工的安全操作行为、安全环境的变化情况,进行认真观察、监控与检查。发现人的不安全行为应及时制止;发现物品的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向现场生产指挥人员或领导报告。
        5.4.2.4.3 督促检查各岗位人员认真做好交接班的安全文明生产工作。
        5.4.2.4.4 上岗作业前,各岗位人员均应对本岗位的安全状况进行认真检查。检查设备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安全措施是否落实,作业场地物品堆放是否安全规范,安全防护用品穿戴是否齐全。
        5.4.2.4.5 各岗位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对自己操作的设备、对象及周围环境应经常认真观察,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向组长报告。
        5.4.3 专业性安全检查
        5.4.3.1 公司专业性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5.4.3.1.1 电器设备的安全检查。
        5.4.3.1.2 起重设备的安全检查。
        5.4.3.1.3 液化气设备、设施、管道的检查。
        5.4.3.1.4 压力设备、容器的检查。
        5.4.3.1.5 厂内运输设备的检查。
        5.4.3.1.6 厂房建筑的检查。
        5.4.3.1.7 安全防火检查。
        5.4.3.1.8 厂内建筑施工检查。
        5.4.3.1.9 文明生产、环境治理检查。
        5.4.3.2 运营与人力资源部保安组在组织每月一次的公司安全大检查中,应将专业性安全检查内容纳入检查内容,并根据设备运行情况和不同时期需要分别组织检查。
        5.4.3.3 各部门应根据自己管辖的设备范围,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不定期专业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5.4.4 季节性安全检查
        5.4.4.1 季节性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
        5.4.4.1.1 高温季节的防暑降温情况检查。
        5.4.4.1.2 雷雨季节的防雷、防风、防暴雨的检查。
        5.4.4.1.3 假节日期间安全、防火、保卫工作的检查。
        5.4.4.2 公司安保部门应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季节的特点和可能产生的安全危害,针对相应的安全措施情况组织公司范围的检查。必要情况下组织采取可行的紧急安全措施。
        5.4.4.3 各部门应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季节的特点做好本部门所辖范围的季节性安全检查。特别应做好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检查。发现重要危险、紧急情况应及时向安委会报告。
        5.5 安全隐患整改
        5.5.1 安全管理人在安全巡视、监控、检查中,发现作业场所有危及工人安全、健康的情况,随时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人员立即改正或限期解决。对当即不能解决的问题则向有关部门下达《整改通知单》,要求限期做出整改。
        5.5.2 在一般情况下,安全管理部门人员应将发现问题与相关部门领导或现场负责人员进行即时沟通,经协商后填写《整改通知单》。如安全人员认为现场确实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健康的情况。部门主管或现场负责人员不同意解决时,安全人员仍可下发《整改通知单》,相关部门主管领导或现场负责人必须予以执行。
        5.5.3 安全管理部门下达《整改通知单》时,应对存在的隐患提出整改的要求和规定完成整改的期限,同时应对整改的实施情况及时进行跟踪与验证。
        5.5.4 相关部门接到《整改通知单》后,应按通知书的要求和规定完成期限及时组织整改。如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规定时间完成整改项目时,相关部门应及时将情况与安全管理部门协商,经安全管理部门认可后,对实施期限作出调整。
        5.5.5 对拒不执行整改指令,或拖延执行整改指令的相关部门与领导,按照安全处罚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如因拒不执行整改指令,或因延误整改指令导致重大事故,按照情节追究责任人的行政或刑事责任。
        5.5.6 由安全管理部门下发的安全隐患整改的通知书一式二份,安全部门与接收部门各一份。接收部门对通知整改内容整改完毕后,应即时通知安全部门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安全部门应在整改通知书上签署验收意见并存档备查。
        6 相关文件
        6.1 《安全管理考核办法》
        7 相关记录
        7.1 《安全文明生产月度检查通报》(以图片形式通报)
        7.2 《安全生产日常检查表》
        7.3 《整改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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