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8月04日

1、目的
        为了加强事业部的安全管理,提高综合安全管理能力,及时沟通事业部各方面的安全信息,分析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研究对策措施,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搞好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结合公司安全管理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对中建筑港集团有限公司第一事业部安全领导小组定期召开的安全生产会议进行管理。
        3、编制依据和术语
        3.1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术语
        安全领导小组会议:是由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全体成员参加,主要是总结本阶段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每次会议需要有专门的议题,并形成会议纪要。
        4、职责
        (1)领导小组是综合协调事业部安全工作的议事机构,负责研究、协调安全管理工作。
        (2)会议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小组会议原则上全体成员都应参加,因故不能参加的,应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3)参会人员的职责:认真贯彻“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组织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管理的文件;研究本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工作任务;协调公司各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统一安全管理思想。会议讨论议定的事项,各成员应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4)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会议的筹备工作,负责向领导小组成员通知会议时间、地点,收集小组集体讨论的议题机构,负责草拟会议纪要,负责督办会议定的事项。
        5、详细规定
        5.1召开时间及主持人
            事业部安全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每季度一次,全年不可少于4次。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天,和月度生产例会同时进行,并提前一周通知参会人员。
        会议由安全领导小组组长主持。
        5.2参加会议人员
        会议组成人员: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及事业部和项目部相关重要岗位人员。
        5.3会议主要内容
        (1)传达和学习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区及股份公司和集团公司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组织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和有关领导关于安全管理工作的指示。
        (2)通报本地区、本行业的安全情况,分析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的办法和对策,提出下阶段的安全工作目标。
        (3)听取有关成员报告上一次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
        6、附则
        (1)本制度有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补充及修订。
        (2)本制度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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