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交接班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9月05日

一.编制目的
为了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云南云岭高速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小龙高速公路土建一标项目部。
三、制度内容
1、各班(组)要根据工作的实际情况,提前20分钟进行交接班,上岗前召开班前安全会,由现场负责人、安全员、现场管理人员进行 和注意事项讲解。
2 各运行工必须在工作岗位(现场)进行面对面的对口交接,岗位实行班(组)交接。交接人员必须做到:接班者不到,交班者不走;特殊情况的、有空班规定的应有现场负责人向下一班交待清楚,并做好详细的交班记录。
3、要详细清楚的交接工程质量完成情况,工作面(场所)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通风防尘和卫生状况,设备运行和工具、仪器、仪表完好情况,及下一班可能发生的不安全因素和应注意的问题,不准隐瞒事故隐患。
4、交接班时,必须双方共同检查设备、设施及作业场所,特别是卷扬机、通风系统、特种设备等重要设备要认真交接。各施工任务的运行工种须制定具体的交接内容,对查出的问题应共同研究协商解决。交接双方应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5、发扬协作友爱精神,交班者要为接班者创造有利条件,发生矛盾时,由现场负责人解决。
6、不连续作业的岗位,无接班者时,要切断电源,熄灭火种,清理工作场所后方可下班。
7、接班者接班后除进行有关事项检查,还要仔细查阅交接班记录,对上班存在的隐患、整改办法了解清楚明白,不了解清楚明白,不许接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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