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1月02日

为了进一步深化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做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的安全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形成"人人管安全,人人抓安全"的多角度全防卫,全过程群众监管体制和遵章守纪光荣,违章作业可耻的舆论氛围,同心同德,群防群治,确保我矿安全生产,矿设立举报奖励专项奖,积极鼓励职工,人人参与安全监督,对"三违现象",事故隐患和工伤事故隐瞒不报有权举报,举报必须确凿有据,经领导组调查核实后,给予举报个人监督奖励。如有对职工举报进行打击报复者给予严重处分。鉴于此,特指定如下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1、凡举报"三违"行为一次者,按照奖罚规定三违人员所罚款额全部奖励,给予举报人员。
        2、凡举报作业场所存在安全隐患,能处理但不及时处理,处理不彻底或存在侥幸心理不处理的,给予举报人15-30,监督鼓励奖。
        3、凡举报比较重大的安全隐患,坑口处理不了,需要矿处理,但坑口,隐瞒不报的,给予举报人30-50元监督鼓励奖。
        4、凡举报特别重大的安全隐患,如水患、冒顶等,给予举报人50-100元监督鼓励奖。
        5、凡举报坑口发生工伤事故,隐瞒不报的,给予举报个人30-50元监督鼓励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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