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18 有计划地组织安全培训班,对专、兼职安全监督人员进行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安全监督人员的业务素质。监督安全培训计划的落实,组织春、秋检、冬训以及三权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考试、取证工作,并且负责新入厂人员(包括合同工)的三级
培训工作。
5.3.19 对公司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年、季、月等各阶段重点工作规定、部署、检查、总结等安全资料统一存档,是全公司安全资料档案中心。
5.3.20 参与职工工伤的认定(比照工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认定)。
5.3.21 监督全公司安全工器具、起重机械以及安全设备、设施的检查、试验工作。监督安全培训计划的落实,组织春、秋检、冬训以及三权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考试、取证工作,并且负责新入厂人员(包括合同工)的三级
培训工作。
5.3.22 经常深入现场监督 “两票三制”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风场月安全分析、班组安全活动,障碍、异常、未遂等不安全现象分析会等活动;对班组安全管理,班前、班后会、巡回检查、作业前危险点分析、安全交底等安全制度执行方面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考评。
5.3.3 按安全性评价查评周期,负责组织劳动安全和作业环境、安全管理两个专业的安全性评价工作,并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
5.3.24 负责组织对生产人员作业纪律的检查工作,及时考核违章违纪现象。
5.3.25 协助人资部、计划发展部编制特殊劳动保护用品计划,监督、检查劳保用品、保健品的正确发放和使用,监督采购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有入网许可证和质量合格证的安全工器具。
6 安全监督人员
6.1 安全监督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责任心强,坚持原则,秉公执法;
--熟悉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规程、制度和风力发电场的安全规程、检修规程、运行规程等;
--具备必要的风力发电生产专业知识,熟悉生产过程和主要设备情况,具备事故分析能力和综合表达能力。新聘任的人员必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有3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验。
--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强度。
6.2 安全监督人员具有以下权力和义务:
--有权进入生产区域、施工现场、控制室检查和了解安全情况;
--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操作)、违章指挥、违反生产现场劳动纪律的行为;
??--有权要求保护事故现场;有权向公司内任何人员调查了解事故有关情况,提取、查阅有关资料;有权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录音、录像等;
--对事故的调查分析结论和处理有不同意见时,有权提出或向上级安全监督机构反映;对违反规程、规定,隐瞒事故或阻碍事故调查的行为有权制止或越级反映;
--在生产区域检查工作时有维护正常生产秩序的义务;
--在制止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行为时有解释制止理由的义务;
--因事故调查需要向有关人员了解事故情况时,有为当事人保密的义务;
--对于群众反映的本职工作以内的有关隐瞒事故或事故处理不当的行为有深入调查、做出结论并对反映人或有关部门说明的义务。
6.3 安全监督人员在工作中应履行以下监督职责:
--监督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反事故技术措施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的贯彻、执行;
----监督各级人员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对两票三制、标准化作业、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行为进行监督查处;
--监督涉及设备(设施)安全的技术状况,涉及人身安全的防护设施状况;监督安全工器具、起重机具、高处作业用具及厂内机动车辆的管理和定期试验;
--监督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评估状况,以及有关制度和措施的落实情况;
--监督各单位培训计划的落实和开展,包括春、秋检培训,冬训、三级
、三权人员考试、以及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取证、复证工作;
--监督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的购置、发放和使用;
--协助领导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含专项安全大检查),并监督整改计划的落实;
--组织开展好各项安全管理例行工作,如班前、班后会、安全日活动、安全分析会、安全监督及安全网例会、安全信息反馈等;
--协助上级领导制定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监督反事故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落实;
--总结、分析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和带倾向性的问题,研究发生事故的规律,并提出改进意见;
--参加或协助领导组织事故调查,监督“四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并认真做好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
6.4 安全监督人员必须具有与所从事工作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应不断学习电力安全生产法规,不断接受有关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技能的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
6.5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专职人员,必须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安全监督人员培训考核班,取得上岗资格证后,实行持证上岗。
6.6 安全监督人员在现场执行安全监督任务时,必须佩戴“安全监察”标志,着装整齐符合安规要求。
6.7 安全监督人员在工作中应坚持原则、克尽职守,充分发挥对安全生产的监督保障作用。对在安全生产监督工作中成绩显著或贡献突出的安全生产监督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中玩忽职守,对可以避免的重大事故未起到应有的监督作用或利用职权弄虚作假、隐瞒事故、徇私舞弊、打击报复者,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6.8 各风场安全员的业务管理由桦南风电公司安监部负责;班组安全员的安全监督方面的工作考核意见由风场安全员负责。
6.9 风场安全员的变更必须征得安监部认可;班组级安全员的变更必须征得风场安全员的同意认可。
6.10 各级安全监督人员应积极参加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考试,获取注册安全工程师称号。
7 安全生产监督通知书制度
7.1 安监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了重大问题和隐患,应及时向风场提出整改要求,如果风场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应下达《安全生产监督通知书》(见附件A),风场应按照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给予书面答复。
8 附则
8.1 本规定由大唐桦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8.2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