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目的
对建设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绩效进行监视和测量,以保持安全生产
的有效运行。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建设及施工项目、项目监理安全生产绩效监视和测量控制。
3.0绩效监视测量的主要内容
3.1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监视和测量;
3.2风险控制结果和绩效监视和测量;
3.3职业病防治、员工健康、施工现场的劳动保护方面监视和测量。
3.4安全法规和其他要求遵守情况的评审。
3.5设备安全性能方面监视和测量。
3.6员工安全意识的监视测量。
3.7、文明施工等活动的监督。
4.0工作程序
4.1主动监视和测量
4.1.1依据规定通过内部审核方式对安全生产
过程进行监视和测量。
4.1.1.1建设及施工项目、项目监理每年按计划组织对本单位进行内部审核(以下简称内审),以确定本单位安全生产
的有效性及符合性。
4.1.1.2 内审依据为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本标准化体系手册、集团制度、各单位管理规定等。
4.1.1.3在内审中当发现不安全生产
要求时,要求责任单位进行纠正,并查找原因采取纠正措施。
4.1.1.4各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内审不符合项的纠正和纠正措施的实施以及其有效性进行跟踪验证。
4.1.2依据规定通过集团审核方式对安全生产
过程进行监视和测量。
4.1.2.1根据本标准化
,集团组织对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
建设及施工项目和项目监理进行标准化审核活动。
4.1.2.2集团审核中发现的不符合管理系提要求的事项,依据其状态采取纠正/纠正措施。
4.1.2.3对集团审核中的不符合采取的纠正和纠正措施结果要进行验证。
4.1.2.4 集团审核结论可以作为建设施工项目绩效监视测量的结果。
4.1.3通过日常监督检查方式对
过程进行监视和测量。
4.1.2.1检查方法:
建设及施工项目、项目监理依据年、季编制安全检查计划,填写落实计划的检查时间和内容,实施监督、检查。
4.1.2.2检查频率:
a)建设及施工项目、项目监理的安全检查频次应满足相关规定要求,并能够有效监督、控制、测量被被监督检查方及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
b) 建设及施工项目、项目监理每季收集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完成情况
c) 建设及施工项目、项目监理每季度检查安全生产管理方案落实情况;
d) 施工项目每月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临时用电、机械安全、起重安全、消防、危险化学品的贮存使用情况、施工渣土处理、固体废弃物的控制、施工的噪声、土方工程及拆除工程的扬尘、施工的污水、有毒气体含量、等进行自查。特别是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措施及其效果进行检查;
e) 施工项目可根据员工素质和现场情况采用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评估员工的安全意识。
4.2被动监视和测量
4.2.1建设及施工项目、项目监理在发生事故、事件和其他不良安全绩效后,按照职权范围进行调查、统计、分析和记录.。具体按《3.2.2.5事故、事件、不符合控制程序》执行。
4.2.2施工项目每季应至少收集一次以上的信息。
4.3监视和测量的技术和方法
在进行安全生产绩效监视和测量时,可采用以下的技术和方法:
a) 应用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过程结果;
b) 使用专项安全检查表进行系统的工作场所的检查;
c) 安全生产活动的视察;
d) 对新设备、原材料、危险化学品、技术、过程预先评估;
e) 检验特定的机械或装置;
f) 安全抽样;
g) 行为抽样;记录分析等。
4.4监视和测量结果处理
a) 建设及施工项目、项目监理检查时,应对检查结果的有效性作出评价;
b)每次检查时,均应填写检查记录表;
c)当过程的监视和测量反映出过程未能达到预期结果时,应提出纠正的要求,责任部门认真分析原因并制定纠正措施;
d)检查方对纠正和纠正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跟踪验证;
e)在对过程进行监视和测量或其后采取的措施中,选用适当的统计技术,如:抽样检验、
控制图、直方图、排列图、因果图、对策表等;
f)施工项目每月应将对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填报相关报表,报表内容应包括本程序“4.0工作程序”中提及的内容。
5.0引用文件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