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绩效评定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4月11日

1 目的
为确认安全标准化 是否符合安全标准化策划的安排,是否符合体系的要求,是否符合 文件的要求,是否得到了有效的实施和保持,验证本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措施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并为安全标准化 的持续改进提供依据,为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全面完成,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管理工作。
3 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0〕号)
4、机构
1评审机构
内部评审安全部负责制定管理评审计划、报经理批准,由总经理负责主持评审会议,副经理、各部门、各车间责人和内审员参加管理评审会。
外部评审在公司内部完成对标准化系统评定通过后,向相关安监局递交《自评报告》,申请标准化系统达标。由安监局对公司标准化系统运行情况进行实地考察评价,并提出改进意见,认真落实安监部门对安全标准化运行系统的实施监督时对不符合安全标准化要求提出的改进意见,并出具评定报告。
5 工作职责
成立绩效评定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工作小组组长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担任。
5.1领导小组职责
全面负责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工作,决策绩效评定的重大事项。
5.2 工作小组职责
5.2.1 制定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计划。
5.2.2 编制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
5.2.3 负责标准化绩效评定工作。
4.2.4 提出不符合项报告,对不符合项纠正措施进行跟踪和验证。
5.2.5 绩效评定结果向领导小组汇报。
5.3 人员及部门职责
5.3.1总经理全面负责绩效评定工作;
5.3.2管理者代表负责报告安全生产标准化执行情况、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负责绩效评定工作的实施、落实、组织、协调。
5.3.3设备动力部负责绩效评定计划的拟定、收集并提供绩效评定所需的资料,负责对绩效评定的纠正、预防和改进措施进行跟踪和验证。
5.3.4各相关部门负责提供绩效评定所需资料。
5.3.5责任部门负责设施纠正、预防措施。
6 评定依据、范围和时限
6.1 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依据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
2)《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3)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
5)企业安全标准化 文件。
6.2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范围
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范围是 所覆盖的全过程及相关部门。
6.3 评定频次与周期
6.3.1 内部评定
在安全标准化实施以后,每年至少应组织一次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相邻两次绩效评定的间隔时间不超过12个月。在安全标准化实施初期,可以适当缩短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的周期,以期及时发现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出现以下情况时,经总经理批准决定,由领导小组及时组织进行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
1) 企业组织机构、 、业务范围发生重大变化.安全管理系统有重大调整;
2) 出现重大事故;
3) 法律、法规及其他外部要求的重大变更;
4) 在接受外部评审认定之前。
5) 当市场环境、相关方安全环境期望有较大变化;
6) 出现意外情况,严重影响安环系统适应性和时效性时。
6.3.2 外部评定
每3年向安监部门提出一次评定申请,由安监部门对企业标准化系统进行考评。当发生人员死亡安全生产事故或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安全生产事故后,重新进行安全标准化评定。
7 程序
7.1 绩效评定输入
7.1.1设备动力部负责收集日常评定考核的结果,纠正、预防措施的跟踪验证方面的信息。
7.1.2设备动力部收集安全管理标准执行,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的信息。
7.1.3设备动力部提供上次绩效评定提出的纠正、预防措施实施的跟踪情况。
7.1.4行政人事部收集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信息。
7.1.5供应部收集相关方管理方面的信息。
7.1.6 固定资产管理部收集生产设备设施标准及其他要求执行情况的信息。
7.1.7生产部收集生产与安全管理“五同时”执行情况的信息。
7.1.8各生产车间收集相关标准、制度实施、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的信息。
7.2绩效评定准备
7.2.1上述部门应将收集的信息提交设备动力部,设备动力部整理后交管理者代表审核,作为管理者代表在绩效评定会上报告本公司安全标准化执行情况,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及绩效评定计划的依据。
7.2.2在绩效评定会议两周前,设备动力部将绩效评定计划报总经理审批,并发至各相关部门(分厂)
7.3绩效评定实施
7.3.1总经理主持绩效评定会议
7.3.2 管理者代表汇报安全生产标准化执行,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和上次评定会议提出的纠正、预防措施实施情况。
7.3.3各相关部门(分厂)就绩效评定内容进行汇报并提出改进/变更或纠正/预防措施建议交会议讨论。
7.3.4参加会议人员应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字。总经办负责做会议记录。
7.4 绩效评定内容
7.4.1 组织机构的适合性,包括人员和其他资源配置;
7.4.2 安全生产方针的适宜性,目标和指标及管理方案的执行情况;
7.4.3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符合情况;
7.4.4 公司内各种规章制度的符合性、执行的有效性;
7.4.5 标准系统的运行情况;
7.4.6 需要进行改进/变更的范围;
7.4.7未完成的工作;
7.4.8上次评定结论的处理情况。
7.5 绩效评定输出与处理
7.5.1 评审结果处理
7.5.1.1、管理评审的结果形成内部报告,就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的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作出正式评价,分清和落实存在问题的责任部门,确定改进/变更或纠正/预防措施。报总经理指示。
7.5.1.2 总经理对评定报告中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及安全标准化建设管理方案进行必要的修订,对会议讨论情况作出结论。
7.5.1.3 设备动力部根据绩效评定会议记录、总经理批示,编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报告》,总经理批准后,按文件发放形式发放至各部门(分厂)。
7.5.2 绩效评定结果跟踪、验证
7.5.2.1 责任部门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上的要求,负责实施改进/变更或纠正/预防措施。
7.5.2.2设备动力部负责对改进/变更或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跟踪、检查、验证、记录,并负责向管理者代表报告。
7.5.2.3所有与绩效评定有关的记录由安全环保部整理、归档保存。
7.5.3 绩效评定结果考核
7.5.3.1对取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及未按要求完成标准化工作的责任单位或个人,执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的规定。
7.5.3.2对未按纠正/预防措施要求,进行整改的责任单位或个人加重处罚。
8 时间与人员要求
8.1 时间要求
工作小组在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前一个月向领导小组提交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工作计划,经批准后施行。
8.2 人员要求
8.2.1 工作小组成员必须参加相应的培训和考核,必须具备以下能力:
①熟悉相关的安全、健康法律法规、标准;
②接受过安全标准化规范评价技术培训;
③具备与评审对象相关的技术知识和技能;
④具备操作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过程的能力;
⑤具备辨别危险源和评估风险的能力;
⑥具备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所需的语言表达、沟通及合理的判断能力。
8.2.2 工作小组成员必须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8.2.3 工作小组成员必须具备较好的身体素质。
9 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类别
9.1.绩效测量
绩效监测和测量内容包括:
a.安全目标的实现;
b.事故、事件;
c.措施的执行情况;
d.安全管理的依从性;
e.安全标准化系统的持续改进。
9.2 系统评价
9.2.1内部评价
9.2.1.1内部评价制度内容应包括:
a.评价计划的产生与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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