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国建筑装饰行业正在继续深化各项改革措施,致力于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提高综合社会效益,与时俱进,积极贯彻执行建设部发布的国家强制性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59-99,国发第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切实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水平,预防事故的发生,保证职工在施工中的安全和健康,实现安全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
一、 安全生产责任制
1. 各级行政正职领导
1.1 认真贯彻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决定本单位的安全方针、目标和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1.2 组织建立本单位的安全保证体系,制订本单位安全管理细则,并有权修订和废除细则中的条款,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决定安全奖惩办法。
1.3 经常对下层领导、职能部门及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1.4 每年按比例拨给安全措施经费,对改革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音、治理尘毒危害负责。
1.5 每2-3年必须申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
2.各级管理生产的领导
2.1 认真贯彻国家及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实施措施,并督促落实。
2.2 从组织、管理、指挥生产方面负安全责任,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2.3 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各级领导重要议事日程,亲自主持安全动态分析会议,及时妥善解决施工中的各种有关安全问题。
2.4 建立企业和项目部各级各部门和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制度,考核有书面记录,企业一级部门、人员和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每半年考核一次,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和各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由项目部每季度考核一次。
2.5 协助正职领导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
2.6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督促下层部门(包括外包队伍)做好安全工作,严肃查处“三违”,认真执行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表扬好人好事,推动面上的安全工作。
2.7 领导编制或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各项安全施工方案。
2.8 经常对主管的职能部门和职工进行
。
2.9 发生死亡事故、重伤及多人事故要亲自组织分析处理工作。
2.10 支持各级安技部门的工作,有权拒绝上级不科学、不安全、不卫生的生产指令。
3.各级技术负责人
3.1 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和安全技术标准,对本单位生产中的一切技术问题负安全责任。
3.2 组织编制或审批施工组织时,将安全措施渗透到施工组织设计的各个环节中,并检查执行情况。
3.3 组织安全技术攻关活动,对新产品的设计、开发、组织可行性分析,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研究从技术上负责。
3.4 经常对所主管的职能部门及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3.5 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并针对事故原因,从技术方面提出防范措施并落实。
3.6 按规定定期同正职领导申办技术总负责人的认可证。
4.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4.1 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法规、规定、标准及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2 对所领导的施工项目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工地开工前须到总公司办理工地安全许可证,并做全面汇报。
4.3 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制订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方案),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不违章指挥。
4.4 认真贯彻落实施工组织中的各项要求,在执行过程中如需要变更须经原编制、审批部门的批准。
4.5 定期召开项目安全会议,组织工人(含各种形式农民工、临时工)学习安全技术和操作规程,对施工现场人员进行上岗前的三级教育和安全技术交代。特种作业人员做到持证上岗,并建立必要的安全技术资料台账。
4.6 每天按总公司及现场防护标准亲临现场巡查工地,发现问题通过整改指令书向各工长或班组长交待。
4.7 定期进行自查、自检、自改,发现事故萌芽按“三定四不推”原则进行整改。
(即定时、定人、定措施;凡操作工能解决的不推给班组,班组能解决的不推给项目部,项目部能解决的不推给公司,公司能解决的不推给上级),并将整改结果资料存档。
4.8 按规定对现场作业人员发放防护用品,重安机具,危险区域的安全设施和安全装置,应做到齐全、有效、可靠,并按规定进行验收,提高设备设施的完好率。
4.9 积极开展安全达标活动,支持安全员开展工作,搞好施工现场文明生产,保护环境,注意清洁卫生,做好防火防爆工作,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认真做好整改工作。
4.10 发生事故,应立即抢救,同进保护好现场,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事故情况,配合事故调查,落实防范措施。
4.11 有权拒绝上级不科学、不安全、不卫生的生产指令。
5.施工员(工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5.1 对所领导的生产班组安全生产负责,不违章指挥,制止冒险作业。
5.2 协助工地负责人对所管的区域内一切安全防护措施符合要求负责。
5.3 做好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双方履行签字手续。
5.4 领导所管班组搞好安全活动日,组织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并教育工人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检查执行情况。
5.5 开工前对所有的施工机具及手动电动工具等设备设施、防护用品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没有可靠的安全措施,不能开工作业。
5.6 开工后要经常指导、检查、督促本班组工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的情况,检查机电设备、各种安全装置、个人防护用品等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遇有事故隐患做到立即整改,及时消除。
5.7 在任何情况下不违章指挥,遇有紧急情况不得离开岗位,积极采取措施,并立即上报,对危及安全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
5.8 协助项目部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做到每项有记录,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并要有复查情况记录。
6.生产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6.1 认真遵守安全规程制度和有关安全生产指示,根据本组人员的技术,体力思想等情况,合理安排工作,做好安全交代,对本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负责。
6.2 督促本组人员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6.3 组织搞好安全活动日,开好班前安全会。
6.4 对新调入工人做好现场
。
6.5 经常检查所管人员及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及时上报。
6.6 发生工伤事故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组织全组人员认真分析,提出防危措施,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7.工地安全员职责
7.1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本工地人员和新上岗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经常化教育。
7.2 督促本工地人员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7.3 负责督促和检查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和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情况。
7.4 协助工地负责人对本工地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
7.5 及时发现事故隐患,与工地负责人一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7.6 协助工地负责人组织安全活动,制订或修订安全制度。
7.7 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带头执行安全法规。
7.8 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表扬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
7.9 督促工地文明施工,使工地安全标语及各种禁令标志保持完好无损。
7.10 积极开展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创建安全文明工地活动。
7.11 及时报告工伤事故,做好事故调查和安全检查原始记录。
8.职工的安全职责
8.1 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卫生设施。
8.2 认真学习安全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技术和自我保护能力,在生产中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所伤害)
8.3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而可能造成事故的指挥有权拒绝执行,有权向劳动监察机构、有关部门和工会组织检举控告。
8.4 认真学习并做到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和十个不准。
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①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② 三米以上的高空悬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③ 高空作业,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④ 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措施和防护装置,方能开动启用
⑤ 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⑥ 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 ,桅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
安全生产十个不准:
① 不准穿拖鞋和赤膊上班
② 不准高空抛物
③ 不准在提篮内乘人
④ 不准坐扶手栏杆和卧睡在脚手架上
⑤ 不准酒后上班
⑥ 不准玩火、烧火和打闹嘻玩
⑦ 不准赌力、赌食
⑧ 不准在同一垂直面上操作
⑨ 不准带小孩进入现场
⑩ 不准随便进入建设单位的车间、仓库、办公室等重要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