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权利
1、有权制止违反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错误行为,对情节严重的,建议严肃处理。
2、有权责令严重危及员工生命安全设备停止使用,生产场所立即停止作业,并向上级报告。
3、有权制止“三违”,对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现场,责令停止作业,并建议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对弄虚作假、隐瞒员工伤亡事故的单位有权监督检查。
5、检查发现问题时,根据问题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有权填发《罚款通知书》实施处罚。
第五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部人员及部门责任制同安全生产责任制。分部人员责任如下:
一、分部经理:
1、对管段内所有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政策、法律和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依据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结合管段工程特点,主持制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并监督其实施。
3、按照项目部要求建立健全安全
,并明确各级人员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4、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录用民工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严格用工制度与管理,必须组织上岗
,要对民工的健康与安全负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
5、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6、领导、组织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针对问题,组织制定整改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管理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整改。
7、发生事故,在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的同时并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
二、分部副经理:
1、分部副经理是安全生产直接管理人,对安全生产负直接管理责任。
2、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日常工作首位,定期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3、组织
、安全考核评比和安全奖惩工作,交流推广安全先进经验,提高队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4、支持安监人员工作,使其有职有权履行职责。
5、深入施工现场了解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对现场“三违”果断处理。
6、参与或接受事故调查组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及时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三、分部总工程师:
1、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细则等安全技术规定。
2、审查、批准技术文件、施工方案;处理技术问题时,必须贯彻安全技术规程和标准。
3、组织对职工进行
和培训,提高队伍整体安全技术素质。
4、负责对重难点项目、制定专门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邻近既有线施工点的安全防护措施的编制和审核,在技术上保证既有线施工安全进行。
5、领导和组织、推广安全管理技术,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6、参加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组织技术人员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对因技术原因造成的员工伤亡事故,承担技术领导责任。
四、架子队长:
1、对全队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执行有关劳动保护的规章制度,执行上级指示、决定,合理组织生产,以身作则抓好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
3、深入施工现场,经常检查施工现场的设备、工具、工作场所和工人的个人防护,制止违纪、违章,对事故隐患及时进行处理。
4、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建设,保证作业环境、生产设备符合安全管理要求,及时发放劳保用品并监督正常使用,不断改善职工作业条件。
5、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6、经常向职工进行安全知识、安全技术、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教育,认真抓好
活动的开展,检查岗前教育和技术培训情况,对不合格者不准上岗操作。
7、定期或不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组织班组开展安全工作检查评比,树立典型,带动一般,督促后进。
8、支持安检人员的工作。
9、发生安全事故后,及时组织抢险,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参与或接受事故调查组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
五、现场技术员:
1、对安全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和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办法。
3、在组织编制技术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时,同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向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4、坚决制止不按技术标准、施工程序执行的违章指挥和违章蛮干。
5、组织制定重点安全防护工程和特殊工点安全防护方案、应急预案、安全技术措施,并于开工前报审。
六、工班长:
1、贯彻执行上级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本班、组作业人员制订安全守则,以身作则,带头实施。
2、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听从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指导,制止违章操作,保证按正确方法施工。
3、工作前必须先进入工地,对工地、工具、机电设备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坚持交接班制,并将注意事项向本班、组作业人员交待清楚。对不能解决的问题,立即报告上级处理。
4、对使用的危险物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及防护、防寒用品,应指定专人负责,按规定保管,并教育工人充分注意,正确使用。
5、在工作期间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报告工地负责人,如情况紧急排除有困难时,应先通知工人离开危险区后,再报告上级处理。
6、发生工伤事故,在积极组织抢救的同时,立即报告上级或工地负责人。组织本班组员工协助调查处理。
7、负责作业人员的日常的
,坚持“三工”制度,配合做好“三级”
及特殊工种工人的培训工作。
8、合理安排劳动力,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对不按时作息的人员要进行教育,以保证其休息,避免事故发生。
9、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指令,必要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反映。
10、积极配合执行上级的各项邻近既有线施工安全规定,保证邻近既有线施工安全无事故。
11、对“三违”制止不力或因失职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承担直接管理责任。
七、岗位工人:
1、认真学习、严格遵守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提高素质,严格执行“两纪一化”,保证安全生产。
2、了解和熟悉其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严格执行“三工”制度,提高自防、互防、自控、联控的安全技能。
3、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技能。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培训,取得操作合格证后持证上岗。
4、服从管理,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安全生产设备,在施工过程中做到“三不伤害”。
5、事故发生后,积极参与抢救并立即报告。
6、对施工现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有权建议改进,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行为,并可越级反映。
7、因违章操作业或不听从指挥造成的事故,承担直接责任。
第六章 风险管理内容
1、技术负责人应组织技术人员仔细、全面审查设计图纸,对没有明确地质揭示的设计缺陷或没有风险控制措施的,应及时向设计单位提出质疑,并要求提供解决方案。
2、分部应将有关风险控制措施、工作要求、工作标准,向作业队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进行详细说明,并全程监督作业人员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作业标准施工。
3、分部应结合具体采用的施工方法,对施工全过程进行风险识别,制定风险项目清单,落实降低风险等级、消除风险的措施,并报监理工程师审核。措施应涵盖管理制度、人员物资配备、技术方案、经济等方面。
4、高风险工点应设置风险公示牌,内容包括风险描述、监测方案、应急预案、责任人等。
5、定期开展风险监测,及时识别新的风险事件或引发风险的新因素,根据监测情况对风险管理状态进行评估和动态调整。
6、建立风险管理信息库,包括阶段风险项目清单、风险管理计划、风险监测数据、风险管理状态评估及管理责任人考核等。
第七章 管理制度
一、施工准备验收
第一条 工程开工前各分部应对施工准备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查验收。
第二条 验收主要内容包括:
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有安全措施,施工机械设备是否符合技术和安全规定,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施工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危险情况是否有应急预案、预防措施等。
第三条 各分部将检查验收情况及时报项目安全环保部备案。
第四条 项目安全部每月对各分部的验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经费投入
第一条 各分部要及时报告安全经费开支计划。计划内容应充分考虑宣传教育、检查器材、新技术应用、防护用品、设施、设备、辅助设施、应急救援、隐患整改及完善生产条件等有关费用。
第二条 安全环保部应认真组织实施“资金投入计划”,设立台账记录、统计,定期上报有关部门;财务部门应设专项账户管理,安全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未按计划投入导致现场出现重大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的,一经查实,依法追究责任。
三、检查制度
第一条 定期
项目部每旬一次,各分部每月一次,架子队每周一次,班组每天检查。凡与安全有关的内容均属检查范围。检查由各级分管领导主持,施工技术、安质、物资设备、办公室等部门派员参加。检查后应形成记录,并将检查情况及时通报。
第二条 不定期
项目部、分部及架子队根据上级要求、施工进程和季节变化等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检查主要内容包括既有线防护、防风、防洪、防火、防雷击、防倒塌、防盗及防食物中毒等,也可随机确定检查内容。检查由分管领导主持,有关部门参加。
第三条 专项
对邻近既有线施工、桥梁、拌和站、隧道等项目进行专业检查。检查由安全总监主持,有关部门参加。检查的内容和方式由根据专项检查要求确定。
四、 教育培训培训
第一条 “三类人员”教育培训
一、B、C类人员教育与培训项目经理、副经理和总工程师(B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C类)。经建设或行业主管部门教育培训48学时以上,考试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上岗。
二、“三类人员”的继续教育与培训
“三类人员”除每年参加企业内部组织的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外,还要按规定参加建设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继续教育并考试合格。
第二条 “三级”教育培训
一、项目部对新工人(包括合同工、学徒工、实习工)必须进行项目部、分部、工班(组)“三级”
与培训:
1、一级(项目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主要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较大事故应急予案;事故案例等。
2、二级(分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预案;事故案例等。
3、三级(班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各种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事故案例等。
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严禁走过场,必须经考核合格后,方准在熟练工带领下上岗操作。对换岗工人,必须经过培训教育合格后上岗。
第三条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一、对电工、焊工、压力容器操作工、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爆破工等特殊工种,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操作技术培训,经考合格,取得岗位证书后上岗。汽车起重驾驶人员,应持“双证”上岗。
二、安全环保部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第四条 邻近既有线防护人员、施工人员教育培训
一、现场防护员必须正式职工担任,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二、针对邻近既有线施工的特点,各分部必须对所有参加施工的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未经培训或经培训不合格者严禁上岗。
三、对邻近既有线施工队伍,各分部根据现场施工情况应聘请有丰富经验的铁路职工或专业管理人员对现场技术员、防护员和作业人员进行每年不少于2次的知识讲座活动,以增强全员既有线施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四、项目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各分部防护员持证上岗、邻近既有线施工人员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第五条 日常教育
一、各分部每月建立
周,利用上安全技术课,举办安全知识专题讲座、工伤事故案例会、施工安全知识学习等教育活动,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高大家自觉做好安全工作的主动性。
二、各架子队每周建立安全活动日,组织全员认真学习有关安全技术知识,操作工艺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总结一周安全生产经验,吸取教训,补充修订安全技术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