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干部走动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11月14日

1、为了规范生产系统走动行为,增强走动实际效果,特制订此安全生产干部走动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临猗分公司。
        2、走动人员主要指生产系统科级以上干部(含工程师)。检查内容:
        2.1一经理层人员对分管单位生产、检修等现场管理情况进行走动检查。
        2.2生产管理部生产组对工艺指标执行情况、能源消耗情况、工艺台帐规范情况、岗位知识学习情况等进行走动检查,同时对分厂、车间工艺巡检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2.3生产管理部设备组对设备运行、维护、保养、检修、外供电管理情况等进行走动检查,同时对分厂、车间设备巡检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2.4生产管理部安全组对安全设施、消防防护、安全标识、安全票证、 培训情况等进行走动检查,同时对分厂、车间安全巡检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2.5生产管理部环保组对“3废”排放情况、环保设施运行情况、清洁文明情况等进行走动检查,同时对分厂、车间环保巡检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2.6技术中心对生产系统进行技术调研。
        2.7分厂、车间根据职责分工、管辖范围进行走动检查。
        3、检查频次:
        3.1一经理层:总经理、常务副总每月至少6天,每天1-2个巡检点;生产副总每月至少12天,每天1-2个巡检点;总经理助理每月至少18天,每天至少2个巡检点。
        3.2生产各组:组长每月至少8天,每天1-2巡检点;其它人员每月至少10天,每天1-2巡检点。
        3.3生产分厂:处室处长每月至少18天,每天至少2个巡检点;其它人员每月至少20天,每天至少2个巡检点。
        4、检查要求:
        4.1一经理层:每人每月至少要查出2条问题,由当班工长或维修班长负责整改,车间主任验证、汇报整改结果。
        4.2生产各组:每人每月至少要查出3条问题,尽可能督促责任单位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下发信息反馈单,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
        4.3生产分厂:每人每月至少要查出5条问题,督促责任单位整改,并验证整改结果。
        备注:对于所发现的问题,责任单位不能在指定期限内整改的,必须在次日调度会上提出,讨论研究防范措施及整改时间。
        5、其它要求:
        5.1走动人员要在巡检表上签名,并做好走动日志。
        5.2各单位一把手要监督、检查本单位其他人员走动检查情况,并督促或协调解决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种问题。
        5.3各单位参照本标准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规范内部管理人员走动行为,原则上走动频次不得低于科级干部。
        5.4每月底,人力资源部检查经理层、生产各办干部走动情况;生产各办抽查本专业分厂干部走动情况;分厂综合办检查本厂所有干部走动情况。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