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安全生产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9月21日

为了加强电工安全生产,确保电工工作人员生命安全,特制定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电工作业人员必须服装整齐,袖口扎紧,头带安全帽,脚穿绝缘胶鞋,手带干燥线手套,方能作业。
二、不准赤脚赤膊工作,不准戴金属丝眼镜,不准用金属制的腰带和金属制的工具套。
三、工作前,负责人应检查保安工具,试电器、橡皮手套、短路线、绝缘鞋是否良好齐全,检查蹬杆工具踩板,安全带是否完好,确保良好无缺,方可蹬杆作业。
四、新购的器材要作好严格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使用“基本安全用具时必须同时辅以辅助安全用具”,绝缘手套每次使用前应作充气试验,发现漏气应严禁使用。
六、电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以上责任制及操作规程,违反以上责任制,要追究电工人员的责任,并对违反电工人员罚款100元,造成严重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下一篇: 考勤管理规定
上一篇: 作业环境保护条例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