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督导组管理办法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4月24日

目前,钱江铁路新桥项目工程已进入施工高峰期,连续梁施工、深水基础施工、大临设施及大临结构安装、各种大型机械设备施工等同步进行,施工现场各种危险源、各种危险因素数量已达到本工程的高峰期,并将持续较长时间,同时,9月份至明年1月份也是项目部施工节奏最快的阶段。在这样的情况下,施工现场是否安全生产是决定本项目成败的关键。
为此,为了保证安全生产制度的正常运转,督察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确保不发生重伤、死亡事故,使本项目施工时刻处于安全生产状态,经项目部领导研究,决定成立“安全督导组”。
一、安全督导组的工作方针与指导思想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安全第一是指在项目部的施工全过程中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项目管理工作的首位,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应让位于安全,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才能继续生产;预防为主是指项目部安全管理工作重点应放在事故发生前的预防管理上,消除事故隐患,千方百计的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综合治理是指安全管理工作不仅仅是安全部门的事情,要靠项目部全体员工共同参与,群防群治。
2、严之有理、说之有情、罚之有据、管之有效
严之有理是指对现场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要严格管理,同时要有理有据。
说之有情是指工作的方式方法,对违章的作业人员要劝导,摆事实讲道理,让其心服口服,真正做到从思想上让其重视安全,珍爱生命。
罚之有据是指安全督导组做出的处罚必须符合项目部《安全奖罚细则》文件的要求,不得随意改变处罚数额,同时要有证据,如照片等。
只有做到“严之有理、说之有情、罚之有据”,才能实现对安全生产的“管之有效”。
3、安全、质量管理工作重在落实,责任制要层层分解,通过强化宣传教育,达到“人人要安全、人人懂安全,人人抓安全”的良好施工氛围,也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安全受控,建成一流的重点工程。
二、安全督导组的组织机构
安全督导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1名,组员14名,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袁博
副组长:王玉生
组员:蔡学峰、尹红军、张玉鹏、茅爱东、唐惟多、顾林海、陈飞、陈灿明、吴敏伟、刘波、左旭明、杨溢、赵庆奎、张辉
安全督导组办公室设立在安质部,办公室主任由张玉鹏兼任。
三、安全督导组工作目标
1、消灭惯性安全问题。
2、杜绝死亡及重伤事故;
3、杜绝重大机械设备事故;
4、杜绝大临设施倒塌、垮塌、倾覆、失稳等事故;
5、杜绝水上、陆上交通事故;
6、杜绝机械伤害事故;
7、杜绝火灾、洪涝、食物中毒等重大事故;
8、杜绝自然灾害如涌潮、台风、雷击等照成的事故。
四、安全督导组工作职责
1、消灭惯性安全问题。如高空、临边作业不佩戴安全带、临水作业不穿救生衣;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安全设施不及时跟进;吊装作业随意性大;易燃易爆品储存、吊运、使用不规范;现场用电尤其是三级配电柜管理混乱等。
2、检查安全防护设施的配备(设置),维护情况。如安全网、防护栏杆、脚手板、灭火器、救生圈、爬梯等。
3、检查本工程“生命线”栈桥的维护情况;
4、检查临近既有线施工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
5、检查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如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伤亡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大型机械管理检查制度等。
6、督察各种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7、督察大临签证制度的执行情况。
8、督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的执行情况。
9、督察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10、根据项目部《安全奖罚细则》对现场违章情况进行处罚,对安全工作做的较好的个人或集体给予奖励。
五、安全督导组的具体工作程序
1、每天进行巡查,巡查人员不得少于3人,组长或副组长必须到位。
2、实行“两班倒”制度,白班8:00~18:00,夜班19:00至第二天早上7:00。
具体巡查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白班、夜班15天一轮换。
组长、副组长有事不在项目部的情况下,可指定其他人负责组织巡查。
3、安全督导组每天巡查发现的问题、复查闭合情况记录在《安全督导组工作记录表》上,表格样式详见附表。
4、安全督导组对架子队、作业队、职工、安全员(含群众安全监督员)的不安全行为、不负责任的行为、渎职有权做出处罚,处罚由安全督导组办公室负责办理。
5、现场管理标准化责任区制度、项目部领导夜班值班制度、月度安全质量隐患排查制度继续执行。
六、本制度自二○○九年九月十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安全督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九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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