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南京市纬三路过江通道工程SG-1标段S线工区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管理的监督,督促各监理人员履行各自岗位职责的安全监督内容,并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管理中存在的不足提出整改意见,乃至停止不安全行为。科学地实现本工程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管理目标,认真履行合同文本中的各项安全监理的承诺,切实保证监理组安全监理工作的到位,体现安全监理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人人有责的效果,从而确保工程建设任务的圆满完成,特制定本责任制管理办法。
第一条: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的各项安全监理、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南京市纬三路过江通道工程SG-1标段S线工区招投标文件、合同文件中的安全规定和国家、交通部、江苏省地方相关的安全标准和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号)
4.《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年11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
5.《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7号)
6.《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5号)
7.《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设部建质[2009]87号)
8.《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3年第5号)
9.《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定》(交通部令2006年第12号)
10.《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7年第1号)
1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其他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及强制性标准。
12、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达标标准(征求意见稿)
13.已批准的《监理规划》、《施工组织设计》、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变更设计图纸。其他与安全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
第二条: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总监理工程师为本工程项目安全监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三条:专职安全监理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监理规章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合同条款中有关安全监理的承诺、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施工现场安全
。负有对安全生产组织设计有关安全方面的审查、施工现场安全措施和安全防护、安全作业的检查、督促、考核,限期整改的职责。同时负有由于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故的监理责任。对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文件做到及时传达、并督促施工单位贯彻执行。要结合工程建设的特点和各节点的实际情况做好巡视、旁站工作,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预测、预防和预控工作。要适时开展安全监理、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劳动竞赛等各项有利于安全生产的活动。
第四条:所有监理人员都要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都要贯彻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都要贯彻建设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所有监理人员对自己管辖的工作范围和工作职责都要联系安全生产。在施工过程中,如遇有安全与其他生产要素发生矛盾时,必须让位于安全。遇有事故险情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时,要想方设法加以排除,并有与专职安全监理人员沟通安全生产情况的义务。如遇有安全生产与己无关或不闻不问的情况,则视为渎职。
第五条:所有监理人员都要有自我保护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措施。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亦不被他人伤害。进入工地自觉戴好安全帽,并系好帽扣、及佩带好水上施工时的防护用品。做遵守施工现场各项管理规定的模范。
第六条:所有监理人员都有宣传安全生产的义务、纠正违章违纪的义务,批评、教育、整改的义务。人人重视安全生产、人人参与安全生产的监理。
第七条:监理组的安全监理职责考评办法:
1、总监理工程师、安全主管参照公司、项经部规章制度进行考评,以及关于总监办的《总监办内部管理办法》及本岗位职责进行考核和相应奖罚处理。
2、现场监理人员应以下表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及奖罚。
3、附件:现场监理安全责任制考核评分表
附件1:
《现场监理安全责任制考核评分表》
说明1、每月由安全监理、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定期考核检查,作为季度考核内容依据;低于75分以下者,监理组安排学习一天;
说明2、由于安全控制不利,导致现场出现监理有责事故发生,责任人应扣除当日津贴,并根据公司考核办法进行相应追溯处理;
说明3、对于顾客投诉连续发生2次者,做退回公司辞退处理;
说明4、本考核办法适用于南京市纬三路过江通道工程SG-1标段S线工区工程监理组各成员;
说明5、本安全考核责任制从2011年1月6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