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范例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7月29日

1 目的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防止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

  2 适用范围

  本公司生产与活动中的安全管理。

  3 职责

  3.1 公司安全主任负责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培训、考核。

  3.2 各部门经理(主任)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4 管理制度

  4.1 电工

  4.1.1 电工工作前,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仔细检查各种工具,保证使用的工具绝缘性能良好。

  4.1.2 绝缘手套使用前,必须进行仔细检查和空气试验,如发现有裂纹或漏气,不得使用。

  4.1.3 绝缘鞋不准裸足穿用。

  4.1.4 在作业场所检修低压线路和设备时必须停电进行。总闸必须挂有"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志牌,或者拆除熔断丝,以防止误合闸。

  4.1.5 各供电回路的操作开关,要有清楚明显的标志牌。停电时,先停负荷开关,后停隔离开关(即先用电点后供电点);送电时,先送隔离开关,后送负荷开关(即先供电点后用电点)。

  4.1.6 尽可能不要带电作业。如必须带电工作时,应遵守带电作业的有关规定,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如要有专人监护等)。

  4.1.7 在带电检修或操作电气设备时,不准用湿手或带油、湿手套触摸电气设备。

  4.1.8 在危险的场所或者危险的情况下,严禁带电作业。

  4.1.9 严禁在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过程中交接班。若交接班过程中有事故发生,应停止交接。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事故,接班人员协助。

  4.1.10 电工必须熟练掌握触电急救和人工呼吸的方法,以备急用。

  4.1.11 如发现有人触电,将触电者脱离电源。如来不及切断电源且为低压时应用干燥的不导电物体,将触电者脱离电源。如为高压,则必须想尽一切办法切断电源。然后对触电者及时采用人工呼吸法进行急救,同时尽快和医院联系。

  4.2 电梯工

  4.2.1 机房设备的维修保养,必须特别注意安全。维修保养时一般必须切断电源,特殊情况下不能拉开电源时,应有足够的安全措施并小心谨慎地工作,以免触电或卷入引绳轮等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

  4.2.2 机房内禁止带入火种,严禁在机房或电梯轿箱内吸烟。机房内消防器材应齐备良好。

  4.2.3 客梯因检修或保养需停机时,必须确认轿厢内无乘客后,方可停机。

  4.2.4 在保养、维修中必须注意工作的协调和配合。有人协同工作时,行机停机都必须扬声,到对方的答应后方可操作。

  4.2.5 在轿厢做检修、保养工作时,除了判别故障和调试需要外,禁止快车。

  4.2.6 下井底作业时,禁止闭厅(厅站留有人监视时例外),厅门口必须摆设告示牌,防止无关人员靠近。

  5.2.7 在井底作业时,首先开亮井底灯,按下井底安全掣,若上方有人时必须佩戴安全帽。

  5.2.8 进入井道,井底作业时间,估计超过一小时者,必须严格执行井道、井底作业指令规定。

  5.2.9 进出厅门或维修保养厅门时,只许用工具垫门脚,严禁挂门缆仔,防止门缆仔放不正造成事故。

  5.2.10 维修、保养工作完工时,必须认真清理现场,清点工具和物品,切忌遗留。

  5.2.11 机房、井道因工作需要进行动火外业时,必须遵守大厦动火作业规定,指定专人操作和监视,事后清理火种,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5.2.12 严防水渗入机房或电梯。如电梯有水渗入应立即停止使用,以免发生触电事故,并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5.2.13 维修、保养、正常停用等任何停梯应在一楼挂告示牌。

  5.3 焊工

  5.3.1 焊工(含电焊、气焊,下同)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和防护用品,不准裸露身体,以防止烫伤和触电。

  5.3.2 焊工进行焊接作业前,应仔细检查各种工具,如电焊钳握把与电缆的联接是否牢固、可靠,焊把线皮是否有破损,确认一切正常后才能施焊。

  5.3.3 焊接前,还应检查工作场地周围有无易燃、易爆物,应清除或隔离后才能进行焊接。必要时还应配备灭火器等相应的消防器具及有专人监护。

  5.3.4 地线连接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不得将地线随便捆绑或缠绕在被焊工件上。

  5.3.5 开启电焊机前,应检查电焊地线是否与工件或其他导体连接,以防短路或触电。

  5.3.6 是焊机需改变触点导板、二次线或对电焊机进行检查时,都必须切断电源后再进行。

  5.3.7 焊接时,应戴好防护面罩,不得用手或其他物件遮眼,以防弧光伤眼。

  5.3.8 在通风不良的条件下进行焊接时,除采取措施防止触电外,还应采取用排风扇排风等措施,保证通风良好,并有专人在外监护。

  5.3.9 焊接时如采用行灯照明,一般情况下,应采用24伏的行灯。

  5.3.10 凡在压力或装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管道、容器,严禁焊接作业。如果必须施焊,应先排空管道、容器内的压力,彻底清洗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经有关部门检查测试,确认达到安全要求后,再将所有孔、盖敞开,方可施焊。

  5.3.11 焊接用电缆线接头处必须接触良好,绑扎牢固,做到焊接时接头处"不冒烟"。

  5.3.12 焊接电缆的截面积应根据焊接电流和所露电缆长度选用,防止电缆超载过热而引起胶皮损坏、燃烧,造成事故。

  5.3.13

焊工敲焊缝药皮时,必须戴好防护眼镜,防止焊渣溅伤眼。

  5.3.14 停放在露天的电焊设备,必须有防雨设施,下雨天禁止进行焊接作业。

  5.3.15 气割大型工件时,应将工件放稳、垫牢,防止滚动、翻倒。

  5.3.16 焊炬、割炬等发生回火时,应立即关闭氧气调节手枪,再关团乙炔调节手枪,待回火熄灭后,再打开氧气调节手枪,吹除焊炬或割炬里的烟灰,再重新点火,以防止枪管窝火。

  5.3.17 氧一乙炔胶管与胶管接头处,氧一乙炔胶管与氧一乙炔表接头处,胶管与割炬、焊炬接头处,均不得漏气,以防引起火灾和爆炸。

  5.3.18 生产现场的焊接地点与氧气、乙炔瓶,液化气瓶存放地点的距离应不小于10米。

  5.3.19 暂停气焊工作或下班时,严禁将焊炬、割炬放在容器或管道内,防止焊炬、割炬漏气造成火灾或爆炸事故。

  5.3.20 电、气焊工作结束或离开现场前,应检查工作场所有无火源隐患,并关闭电焊机或氧和一乙炔瓶阀。

  5.4 高空作业

  5.4.1 凡在离地面两米以上进行的作业,都属于高空作业。所有高空作业者,不论什么工种,进行作业的时间、地点,也不论专业或临时的,均应执行本制度。

  5.4.2 从事高空作业的工人,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症及其他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人,一律不准从事高空作业。

  5.4.3 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止露天高空作业:

  a. 闪电、打雷、暴雨;

  b. 钢管上雨水未干;

  c. 高空作业可能发生危险的其他情况。

  当上述情况过后,必须经公司安全主任和有关技术人员检查各种作业设备,确认无问题后,才能恢复作业。

  5.4.4 高空作业现场,应划出危险禁区,设置明显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5.4.5 凡经常进行高空作业的工作,应配备工具袋。高空作业使用的小型工具,均应装入工具袋内,不准在钢管上或脚手架上乱放工具。

  5.4.6 登高作业前,应仔细检查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改进或拒绝登高作业。

  5.4.7 所有高空作业人员,不准穿硬底鞋,一律使用安全带。安全带一般应高挂低用,即将安全带绳端的钩子挂在高的地方,而人在较低处进行作业。

  5.4.8 电焊工在两米以上高空焊接时,必须找适当位置挂好安全带。确实无处挂安全带,又无其他方法解决挂安全带时,则应做好其他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操作。

  5.4.9 进行高空焊接必须先将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移至安全地带,还要采取措施,确保割下的金属或火花不致伤人或引起火灾等事故。

  5.4.10 电焊工所用焊条,应装在焊条桶内,随用随取。用剩的焊条头,应装在铁盒内或找适当地方放好,待工作完毕一同带下。

  5.4.11 高空作业人员不准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也不准从地面往高空抛物件,应使用绳索、吊篮、高架车或吊车等传递物件。

  5.4.12 特殊情况下,如果必须从高空往地面掷物件时,地面应有人看管,以确保不伤害他人和损坏设备。

  5.4.13 高空作业所用小型机具(如葫芦、千斤顶等)应找适当位置放好,并用绳索、铅丝捆绑牢。

  5.4.14 站在跳板上工作时,不应站在跳板的端头。同一跳板上站立作业人

  员不能超过2人。

  5.4.15 应尽量避免上、下层同时进行作业。如无法避免时,上下层之间必须设专用防护棚或其他隔离设施,上层不准堆放工具和物件。否则,应保证工人不在同一垂直线的下方进行工作。

  5.4.16 高空作业区的沿口、洞孔处,应设置护拦和标志,以防失足踏空。

  5.4.17 高空作业区的下方地面,严禁堆放脚手架、跳板或其他杂物。地面人员应禁止在高空作业区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行。

  5.4.18 严禁在高空作业时嬉戏打闹,严禁在高空作业区睡觉。

  5.5 车辆驾驶

  5.5.1 严禁无证人员驾驶各种车辆,驾驶咒不得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5.5.2 开车前,驾驶员必须仔细检查刹车、制动器、喇叭、前、后灯,转向系统等是否良好,不符要求时应立即修理。严禁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机件失灵的车辆。

  5.5.3 驾驶员身体不适,不能保证安全行车时,不得担任驾驶工作。

  5.5.4 驾驶员在行车时,必须集中精力,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5.5.5 驾驶员行画应遵守下列规定:

  a. 严禁酒后开车;

  b. 严禁超速行驶;

  c. 严禁超载行驶;

  d. 如超车过程中与对面来车有可能会车时,不得超车;

  e. 不准超越正在超车的车辆;

  f. 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

  g. 驾驶车辆时不准吸烟、饮食、与人闲谈或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5.5.6 汽车倒车、调头时,应注意形及四周情况,并用喇叭或手势使周围的车辆、行人避让。

  5.5.7 在施工现场驾驶车辆时,要低速慢行,随时注意上空及道旁的物件、行人。

  5.5.8 车辆没有停稳前,不准打开车门和上、下人。开车门要注意周围情况,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5.5.9 人货车载重行车时,要注意防止急刹车、急转弯。

  5.5.10随车携带的消防灭火器要确保完好有效,有破损或故障要及时配换修理。

  5.5.11停泊车辆应安全牢靠。为防止偷盗要上安全锁或启用防盗报警器。锁闭车门窗。司机返回停车场取车,应仔细留意车辆情况有无遭意外损伤。

  5.6 办公室

  5.6.1保持办公室门窗完好,破损要通知有关部门及时配换,以防止偷盗、雨浸等不安全情况发生。

  5.6.2 办公室应通风、照明度好,地板应平整,翘起或破损地砖要及时修补。

  5.6.3办公室的电脑、电气设备等,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准使用,以避免触电和损坏。

  5.6.4 办公室所有电气设备的修理和更换,必须由持证电工担任,其他人员不得随意修理和更换。

  5.6.5 禁止将几个电器插头插入同一个插座内,以防插座超负荷引起火灾。电缆也不宜埋设在地毯下面,以免电缆线残旧或损坏也不易发现。

  5.6.6 下班后,必须将办公室所有电源切断,并关好门窗。

  5.6.7 存有重要资料(档案、账册等)、保险柜等设有技防装置的办公室,下班后应将技防装置设定在工作状态。

  5.6.8 规定禁止吸烟的办公场地,应严格执行不得在室内吸烟的规定,并对违者执罚。

  5.6.9办公室内的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应保证完好有效,有破损或故障要通知有关部门及时配换修理。

  5.6.10节、假日和晚上时间原则上不准进入办公室。如因工作需要,应征得领导同意并通知值班人员方可进入。

  5.6.11如发生火灾时,应尽快报警,同时疏散办公室人员并积极控制和扑灭火灾。

  5.6.12 一旦发生地震时,在高层楼房工作的人员,应尽快从太平门走下楼梯,不要乘电梯。

  5.7 食堂

  5.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卫生防疫站鉴定,确定无传染病,并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5.2 食堂采购不得购买腐烂、变质的生、熟食品,每天剩余饭菜必须妥善处理,旦变质,不得再供员工食用。

  5.3 食堂饭菜内不得有蝇尸、鼠屎和酸、臭、异味。

  5.4 食堂喷洒消毒药液的时间最好在晚饭后,次日再重新高温消毒餐具一次。

  5.5食堂使用的液化气钢瓶,必须与火源、炉灶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液化气钢瓶使用或贮存时,必须固定牢靠或放置于钢架内,不可任意散放。每次用气后必须及时关闭总阀。搬运时应旋好安全帽。

  5.6 食堂内所有电气设备的修理和更换,必须由持证电工担任,其他人员不得随意修理和更换。

  5.7 临下班前应对食堂内外的安全做好巡视检查,关闭照明、风扇,关闭石油气总阀,切断电炊具、电厨具的电源。下班时关好门窗。

  5.8食堂内的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应保证完好有效,有破损或故障要通知有关部门及时配换修理。

  6 引用文件

  6.1《安全生产与劳动保护实用大全》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