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部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9月05日

财务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负直接领导责任。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严格执行国家及公司的有关制度和规定防止货币资金、有价票据被盗、流失。
(二)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发生原始单据、会计凭证、财务报表丢失、泄密及火灾事故;
(三)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保障安全生产费用的及时提取和使用,对安全生产费用进行归类统计管理,并建立详细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每季度将安全生产费用明细账报安全技术部备案;
(四)建立员工工伤保险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管理制度。缴纳足额的保险费(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险)。保障受伤员工获取相应的保险与赔付。
(五)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有关的方针政策和财经政策,负责落实本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在编制财务计划时,负责将安全生产费用计划列入财务计划并实行安全投入的专款专用。
(六)负责将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分解落实到主管的各级人员,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对部门内各项目标、指标完成情况,每季度进行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技术安全部备案;
(七)定期对本部门内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八)搞好本部门员工部门级“三级” ,支持公司开展的安全生产教育竞赛等活动,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九)对本部门发生的各种安全事故负有责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部门内未遂事故和轻微伤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报告。参与本部门发生伤亡事故发生的原因调查,并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和督促落实预防措施。协助有关部门处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善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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